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新知及重點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靜宜大學 犯罪防治碩士學位學程 洪志明、郭俊巖所指導 葉建廷的 我國性工作者法制化之研究:以個體戶性工作者為例 (2021),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新知及重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性交易、性工作者、社會秩序維護法、釋字第 666 號、犯罪防治。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清華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范建得所指導 陳思妤的 論胎兒的法律地位及其權益之保護 (2016),提出因為有 胎兒、人工流產、成隱性行為、墮胎罪、優生保健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新知及重點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新知及重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性工作者法制化之研究:以個體戶性工作者為例

為了解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新知及重點的問題,作者葉建廷 這樣論述:

提及從娼賣淫,普羅大眾可能無法理解,明明有其他維生方式,為何一定要選擇這個行業,也難以想像我國社會發展至今,竟尚有人需要以此等方式維生,自2009年11月6日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作出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修正已經過去12年,至今仍然沒有任何一個地方縣市政府有設置性交易專區的動作,性交易行為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爭議性,加上「性」這個行為,一直以來都表彰出難以言喻的特性,使得社會大眾對此議題一直以來都沒有共識,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本研究旨在探求我國性交易制度之困境、參酌世界各國之性交制度以及我國性交易制度之發展脈絡,並運用實證研究方法中之質性訪談法,以半結構式訪談,依訪談狀況適時有開放式問題,讓受

訪者有較大的表達空間,實際訪談九位目前仍在從事性交易的第一線性工作者,以及應召站經紀,共10位受訪者,藉由他們的親身經歷,來告訴我們當前整個性交易產業鏈的面貌還有他們在執業時所遭遇的問題。經由訪談結果發現,性工作者們在執業時所遇到的不法侵害其實不在少數,舉凡各種不合理的抽成、白嫖等等,再者,隨著科技不斷的發展,整體性交易產業的經營模式也發生了本質上的變化,在轉入地下的同時,不僅變得更加難以追緝,也使本來就處於經濟弱勢的性工作者們處境更為極端。基於上述研究結果,對於將來政策層面有關的重新建構,應該將其分成「近程」、「中程」、「遠程」的三階段目標,將重點聚焦於「當前程序問題之改善」、「設之專區之對

象及方式」,以及闡述關於整個性交易議題的核心問題:「性交易之入罪或除罪化」並嘗試給予建議及方向。

論胎兒的法律地位及其權益之保護

為了解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新知及重點的問題,作者陳思妤 這樣論述:

過去,新生命的孕育是一個神秘且未知的旅程;直到今日,藉由影像科技的快速進展,人類終於能一探生命的初始。當我們談論到孕育新生命時,總是會畫下一個美好的圖像,充滿期待與盼望-母親孕育孩子的和諧畫面。然而,人工流產、母親的不當照護行為等議題的出現,劃破了這個美好的想像。當我們情緒性地要求女性負擔生育及照護責任的同時,也許已將處於弱勢地位的女性逼至牆角,迫使其選擇風險高,且具高度侵入性的方式人工流產,或者過度的限制其行為,以確保胎兒的身心健康。於此,母親與胎兒間的關係為何、國家應如何保障胎兒生命及其身心健康、現行法之保護是否足夠、應如何保障胎兒權益之保障為本文欲討論之重點。本文將以胎兒之法律地位與其

權益之保護為主,區分為三個部分。首先將從生物醫學及生命倫理學之觀點論述胎兒的意義,及其與母親的關係,第二部分則以胎兒法律地位為主,包含現有的法律地位,並綜合上述提出現行法是否切實保障胎兒生命及身心安全,並提出本文認為胎兒應有的法律地位及保護方式。最後,則是從比較法之觀點–即美國、德國的判決實務與法制架構,給予我國法建議與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