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裕忠,陳仕榕寫的 消防危險物品法令解說(7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建國科技大學 土木與防災研究所 丑倫彰所指導 林忠本的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查核之探討-以彰濱工業區為例 (2017),提出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危險物品、儲存槽、工廠爆炸、既設合法場所。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消防危險物品法令解說(7版)

為了解決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的問題,作者張裕忠,陳仕榕 這樣論述:

  危險物品的管理是很重要的,危險物品的管理包括:物品製造、物品儲存、販賣等。相同的,危險物品除了要注重管理的環節,危險物品的消防法令規範、場所的消防設備配置也是非常的重要。   本書講解了危險物品的管理,包括:公共危險物品管理、可燃性高壓氣體、爆竹煙火等。也介紹了相關的管理條例及法規以及危險物品場所消防安全設備。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查核之探討-以彰濱工業區為例

為了解決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的問題,作者林忠本 這樣論述:

國內外工廠易燃、易爆物質因儲存、操做不慎而引發的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時有所聞,為了降低此類災害發生的風險,政府頒訂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本論文從消防機關根據上述辦法執行「公共危險物品安全查察」之角度來探討國內對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管理之問題。論文第二章首先回顧了國內近年來有關公共危險物品的相關研究,同時釐清本文所謂公共危險物品之定義並介紹國內現行的相關管理法規;第三章針對消防單位及其他單位間現行實務作為進行檢討;第四章則根據實際查核資料對彰濱工業區因屬既存合法而免改善之場所進行分析;最後,基於第三、四章之分析討論,於第五章中針對現行規定於執行面的若干盲點提出具體的

結論與建議。經由本論文的探討發現,目前因相關權責機關間之資料未能即時共享,不但影響查核效率,同時造成業者未確實申報的漏洞;此外,不明混合物是否屬於危險物品之送驗費該由誰支付也是實務上存在的問題;另一面,彰濱工業區內之既設合法場所中,在安全距離、保留空地、防火門窗、建物構造及防止流出構造等方面,至少都還有60%以上的場所不符合最新法規的要求,凸顯了合法卻存在高災害潛勢之現實狀況。關鍵字:公共危險物品、儲存槽、工廠爆炸、既設合法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