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點交程序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房屋點交程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陳建謀,陳俐茹的 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金融資訊系 羅志賢所指導 游雯琪的 高雄區法拍屋價格決定因素之探討 (2021),提出房屋點交程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拍屋、拍定價格、敘述統計、單變量分析-T檢定、多變量迴歸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廖義銘所指導 陳聖允的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湄洲里大溝頂、土地徵收、徵收補償的重點而找出了 房屋點交程序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房屋點交程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房屋點交程序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房屋點交程序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51230蘋果掀房事第四十三集 名宅法拍大搜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xb7ZCUDjPVA

【豪宅房市有回溫的跡象嗎?】
1. 豪宅市場在2015年第四季有稍微回溫一點,主要是因為「舊制節稅」、「年前賣,避土增稅調漲,提前讓利給買方」等2大因素,而現在進場的,都是剛性自住自用需求、而且是中長期持有的買方,才願意選擇年前進場。

2. 有成交量不代表價格有支撐,最近陸續看到的幾個特殊的物件,例如《宜華國際》39樓成交破290萬,其實同社區低樓層也有14x~170萬,主要是因為樓層高低景觀有所不同,另外,現在高總價、高單價,下修其實是蠻明顯的,幅度大約都有1成左右。

【淺談國美貝森朵夫、寶徠花園廣場、禾康世家、新都廳、元大一品苑等豪宅的特色行情,帶到整體雙北豪宅市況。】......↓

貝森朵夫: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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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康世家: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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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花園廣場: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91巷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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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一品苑: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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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豪宅法拍小故事】
故事一:
台北市某個知名豪宅遭到法拍,一戶總價就至少要超過2億元以上。有一個年輕人,基於某些原因(不方便提及),不小心標到了。

因為總價破2億,銀行若要代墊款,要送總行審核,需要時間比較長,無法在短時間內申請通過。這位年輕人因為確實頗年輕的,對於財力證明/資金流向難以舉證(無法證明自己為何年紀輕輕就有錢到可以去買豪宅),所以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如果錢是長輩給/借的話)。

於是,這位年輕人只好選擇棄標,導致這個豪宅標案,大概過了一兩個月後又再一次重新招標。

最後的結果是:媽媽代替兒子標了下來,但是因為標價足足少了1000萬元,所以媽媽雖然用比兒子還便宜1000萬的價錢買到了,但兒子還是要從當初的保證金當中扣除1000萬給法院做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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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
某個老闆,因為經營不善,導致「廠房」被法拍,雖然不是豪宅,而且總價也不是上億,大概是4xxx萬,然而這個法拍事件的特殊點在於↓

點交時,因為裡面有許多化學物品,所以還特別找了環保署的人來檢查,評估裡面的東西要如何處理,最後,還特別找了處理化學物品的公司來回收。

因為一般的法拍屋,仍在屋子裡面有價值的動產,通常就直接拿去做「動產拍賣」,可是這次的動產因為是屬於特殊的化學原料,無法拍賣,或者應該說,拍了也沒人要,可是卻又不能當廢棄物處理,會危害環境汙染。

所以這個事件,在當時也是非常有名,難得遇到動產不能/無法法拍,還特別請了環保署的人來檢查評估,最後還特別請了專門處理化學原料的公司來做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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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三:
以前有一個報社大樓被法拍,因為樓高是一到四層樓,而且整棟都是自動化的報紙生產機器,所以在點交的程序,也是難得罕見拖了將近1年左右才點交完畢。

一般法拍屋的點交,過程大約花3~4個月,可是就是因為裡頭動產的特殊性,導致這個法拍物件拖1年才點交完畢。後來還是因為是原業者,用低於市價行情的價錢,去購買回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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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挑法拍好宅?】
1. 雖然近幾年輿論、媒體總是在吵買法拍屋的最大的風險就在于無法進去屋內檢查屋況,甚至還發生過不小心買到凶宅、輻射屋、漏水屋等等。不過現在法院還是一樣,沒有擔保物件瑕疵責任,也因為沒有辦法100%去查詢,所以能做的也只能土法煉鋼,盡量問,左右鄰居、管理員、或者是附近資深仲介。在投標前,除了到處問之外,假設沒有管理員,也可以按門鈴,搞不好湊巧遇到屋主自住在裡面,這樣就更清楚狀況啦!

2. 盡量挑有點交的法拍屋,通常是屋主自住或者是空屋,狀況也比較不多,行情約為市價的8折,點交的時間大3~4個月;不點交的法拍屋通常更便宜!大約是價6~7折,但遇到的問題會比較多,可能會遇到海蟑螂,被迫收超低廉的房租,租給現有房客直到租約期滿,一直到可以回收到自己使用,通常要花半年、一年、甚至更久的時間。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21092754

高雄區法拍屋價格決定因素之探討

為了解決房屋點交程序的問題,作者游雯琪 這樣論述:

本文係以全台灣地院所進行高雄地區拍賣程序拍定之法拍屋為研究,針對108年1月至109年12月間高雄市各個區域拍定之法拍屋做為樣本,研究方法則以敘述統計、單變量分析-T檢定、多變量迴歸方法,分析並探討對於「點交與否」、「拍次」、「區域性」、「權利範圍」、「房屋型態」等這些變數是否為影響法拍價格之因素,因而導致拍定價格有所差異。本論文實證結果分析: 運用單變量分析-T檢定研究結果發現,法拍屋是否點交與否、權利範圍、區域性、房屋型態、拍次對於是否影響拍定價格之變數有顯著影響。運用多變量迴歸分析方法實證研究結果發現,法拍屋之權利範圍、區域性、房屋型態、拍賣拍次和法拍屋拍定價有顯著影響。法拍屋對於點交

與否之因素,則與拍定價格無顯著影響。

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

為了解決房屋點交程序的問題,作者陳建謀,陳俐茹 這樣論述:

  ◆當選社區管理委員,要如何推展業務?   ◆新手上路,如何當一個稱職的社區管理委員?   ◆社區管理委員會的職掌內容為何?   ◆社區管理委員會需要幫住戶做哪些事?   ◆社區管理委員職權有哪些限制嗎?     在香港等物業管理發展較為成熟的地區,通常政府會幫新成立的社區管理委員會成員進行培訓,並編著教材給社區管理委員會成員,告訴新當選的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盡的權利與義務,以善盡社區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的責任,並且事先告知相關法律責任以避免觸法。在台灣,政府尚未開始針對新成立的社區管理委員會成員進行培訓,因此當新大樓落成交屋後,第一屆管理委員會成立後,若是所有

委員都是新手,往往手忙腳亂,經常發生因公設點交被建商誤導造成社區不和諧。因此本書以循序漸近的方式介紹社區管理委員會職責相關知識,幫助新手社區管理委員維護社區及個人權益!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為了解決房屋點交程序的問題,作者陳聖允 這樣論述:

土地徵收,係指國家因公益需要,為興辦公共事業,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之制定,係為整合分岐不一的土地徵收法規,並統一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因此,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惟土地徵收程序屬於行政程序,如個別行政法規有關行政程序之規定,對當事人之權益保障較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還不充分者,此時行政程序法即

有補充適用之餘地。本文試圖檢視土地徵收程序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保障當事人權益之意旨。關於土地徵收之法律關係,則以徵收處分與補償處分為核心,討論土地徵收之程序爭議問題。本文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於民國101年修正後,仍有下列之處須再加以檢討改進:1. 內政部於審核徵收處分時,應明文規範給予被徵收人以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照聽證程序來達到司法院釋字第409號解釋聽取徵收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機會之意旨。2. 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並未規範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係重大立法疏漏,應再修法於第1項明定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並將原第1項之內容調整至第6項。3. 土地徵收條例第

22條第2項對徵收價額不服之救濟,將異議、復議程序從必要先行程序修改為任意先行程序,係不當之修正,應再修法予以改正。4. 被徵收人主張徵收失效之救濟,現行法規定於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本文認為應提昇至母法規範且更改為被徵收人應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由內政部函復原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