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毒品有罪嗎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買毒品有罪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吉靜如寫的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套書1+2(共2冊) 和雷丘律師的 小心,原來這樣也有事!:腦洞大律師雷丘的生活法律常識與對策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買大麻種子種大麻,當個自耕農會有什麼刑責嗎? - BetterCallZoe也說明:不論你是在暗網、Telegram或是其他網路上的管道買大麻種子,都會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3條。 意圖供栽種之用,而運輸或販賣大麻種子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采 和究竟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謝煜偉所指導 吳宗奇的 白玫瑰刺傷了誰?──以刑法第227條為中心反省純潔童年形象之建構 (2018),提出買毒品有罪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刑法第227條、性自主權、純潔童年形象、法律家長主義、侵害原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何賴傑所指導 曾耀緯的 數位監察之研究-以通訊監察及通訊電磁紀錄之搜索為核心 (2018),提出因為有 通訊監察、線上搜索、加密、協助義務、網路的重點而找出了 買毒品有罪嗎的解答。

最後網站教唆犯 - 第 167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則補充:但決議採丑說,認為:「乙第二次偽稱欲購買毒品,雖無實際購毒之真意,但甲既有販毒之故意,且依約攜帶毒品 ... 個案或者得出「有罪」或者得出「無罪」(因證據不足)的結論。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買毒品有罪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套書1+2(共2冊)

為了解決買毒品有罪嗎的問題,作者吉靜如 這樣論述:

  學法律保平安!從小建立正確觀念!   不只要避免觸法,更要學會自我保護!     原來給人家取綽號是犯法的?   罵人家「神‧經‧病」,每個字都是錢?   如果我懂法律,我就會知道,   有些話不能說,說出口的話,一個字可能要罰一萬。   我就會知道,有些事不能做,不能隨便拿人家東西當作開玩笑、   不能因為無法拒絕就幫別人保管危險的東西、不幫別人買賣東西、   更不可以隨便給別人看我的身體,或是把很重要的資訊給別人……   這些,都是「法院的少年調查保護官」教我的事。   【書籍資料】   ◎無注音,適合10~18歲青少年、老師、家長閱讀   ◎教育議題分類:法治教育   ◎學習領

域分類;社會、綜合活動 本書特色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   本書是少年調查保護官吉靜如,全書共有24章,收錄校園與法庭案例,為解決校園霸凌、言語暴力、性平、毒品、詐騙、暴力、賭博行為等重大法律問題而寫成,是第一本給現代青少年與兒童的法律知識書,能夠幫助孩子辨識危險、遠離威脅、做對的事。孩子將透過本書提供的各種案例與解說,瞭解個人的「行為與責任」,既避免觸法,又能建立法治觀念,妥善保護自己。     •台灣第一本寫給現代青少年與兒童的法律知識書。   •包含校園與地方法院的大量案例,呈現青少年最容易疏忽的危險事件。   •全書包含霸凌、言語暴力、

性平問題、毒品、詐騙、暴力、賭博行為等重大問題。   •親子共讀最好,更推薦每篇加以討論,可以有效引導孩子辨識危險、遠離威脅、做對的事。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2:中小學生和老師家長都需要的法律自保課》   26則逼近法律紅線、瀕臨危險處境,甚至已經句句犯罪的青少年現場!青少年要看,家長老師更要看!大人的第一反應,不只關係到孩子如何面對事件,也關係到老師/家長本身的職責與義務!更驚心動魄、更多真實案例,一再挑戰現代父母與師長的神經。法律教育做在前面,比司法量刑做在後面更好!每個家庭都不希望遇到這些事件/案例發生!法治教育的「超前部署」,絕對是家庭教育重要的一環!也是青少年長大之前必知

的最重要一哩路!     •蒐集各種青少年容易觸法案例,包含未成年間的金錢交易、毀謗污辱、言語威脅或網路行為等,請務必留心注意。   •建立青少年最重要的法治思維,避免因為一時衝動鑄下大錯或是遇上無可挽回的危險事件!   •強化校方、師長、家長等成人的危機處理,採取正確的引導方式,保護被害者,防護二次傷害!   熱血推薦   「地方爸爸與他的小幫手們」版主   王昭棠   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校長  何元亨   台北市永安國小校長  邢小萍   教育部閱讀推手/桃園市新埔國小教師  李威使   高雄市新光國小教師  李郁璇   嘉義市教育處長 林立生   台北市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退休法官

洪舜帆   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教育電台【教育好夥伴】主持人 胡語姍   花蓮縣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   財團法人國紹泌尿科學教育基金會秘書長  徐掌瑛   新北市教育局局長 張明文   新北市石碇高中輔導主任 陳依婷   台北市敦化國中心韻父母效能成長班61期召集人 陳貴春   鏞鏞甫甫親子部落格  陳瑜   臺中市北新國中國文老師/臺中市閱讀輔導團輔導員  陳茂松   台北市中山國中生教組長  游承翰   親職作家  番紅花   教育部閱讀推手 楊沛綸   台北市仁愛國中父母成長班會長  管珍之   台中市何厝國小總務主任  蔡昌樺   素養教育工作坊核心講師 蔡依橙   新北市石碇高

中輔導組長 蔡佩靜   桃園市過嶺國中輔導主任  謝佩翰   親職溝通作家  羅怡君      (以上依姓名筆劃排列)   「吉官這二本著作,應成為家長、老師以及學校行政人員在引導孩子時的寶典。」──新北市教育局長 張明文   「吉官這本書,是你在人生路上的護身符。」——教育廣播電台教育好夥伴主持人 胡語姍   「相信老師們看過後會更清楚,自己該引用那些故事與孩子們分享!」──花蓮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   「匯集了時下學生常犯的錯誤行為,釐清了一般人對於法律上似是而非的迷思。」──新北市石碇高中輔導主任 陳依婷   「我很喜歡吉官的演講,吉官能把她的專業寫成書讓孩子了解,不要傷害他人

,也要懂得保護自己,自己錯了,錯在哪裡很重要,這是一本很棒的書。」──臺北市敦化國中心韻父母效能成長班61期召集人 陳貴春   「孩子需要知道這些事!學校課本沒講到的,讓這本書告訴你。」──教育部閱讀推手 楊沛綸   「讓孩子們了解守住自己且自保,是當今很重要的課程!」──臺北市仁愛國中父母成長班會長 管珍之   「這本書真的是法治教育最佳讀本。」——何厝國小總務主任 蔡昌樺   「一本校園親師生都該擁有的工具書,吉官以淺顯的文字與真實案例書寫,簡直就是家長和老師們用來輔導、管教烈火青春少年的最佳武功秘笈!」──桃園市過嶺國中輔導主任 謝佩翰   「相信讀者看過這本書後,會更懂得謹言

慎行。」──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校長 何元亨

白玫瑰刺傷了誰?──以刑法第227條為中心反省純潔童年形象之建構

為了解決買毒品有罪嗎的問題,作者吳宗奇 這樣論述:

刑法第227條全面地將與16歲以下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一事視為侵害,並且基於法律家長主義否定未成年人同意的有效性而成立犯罪,然而不管將法益之危害設定為擬制性自主權之侵害或者身心健全發展的危險,都存在著論理上的缺陷。我認為必須將相關規範與概念置於歷史的脈絡中去考察其流變。透過權力視角的分析,發現將這種犯罪當成是個人法益之侵害是相當晚近的轉變,而以法律家長主義保護未成年人之個人法益論述,不斷藉由法律體系再生產的單一「純潔童年形象」,其背後擺脫不掉性道德的建構。其次,為了批判刑法中家長主義式的立法,我將視野擴大到對於刑罰機能的解明,主張應該以被現代理性所忽略的犯罪事後處理機能作為理解刑事制度的基盤

,故國家透過刑罰介入人民生活的界線,應該限於侵害原理才有最低限度的可容許性。最後,透過重新檢討刑法第227條之法益,認為在現行法下應該拒斥容易帶入濃厚道德色彩的身心健全發展,在肯認未成年人作為擁有能動性的主體之前提下,將法益侵害設定為未成年人性自主權的實害,並據此提出解釋學上的抵抗策略,我主張本罪之成立應限縮在未得同意的情形。

小心,原來這樣也有事!:腦洞大律師雷丘的生活法律常識與對策

為了解決買毒品有罪嗎的問題,作者雷丘律師 這樣論述:

  ★少即是多:   簡單幾個字,裡面很多事!透過輕鬆的筆法、簡單的架構和八點檔般的劇情,說明生活中各種可能「有事」的情境;除了長知識,連腦洞也一起大開!     ★人生好難:   法律不保護讓權益睡著的人,看似無傷大雅的言行舉止,可能一不小心就觸法!怎樣才能不踩雷?怎麼自保權益?   ★律師也能超有梗:   打破一般法普書籍分門別類的寫法,腦洞大律師雷丘透過幽默的文章和意想不到的角度,為你細說職場、家庭、兩性、日常生活的法律大小事。除了善用網路笑梗寫成文章,連武俠小說也能寫成題組!想知道梗梗如何相連到天邊,還不快看!   ★我推我驕傲:   蔡孟利(國立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系教授)、

蔡昆洲(尚澄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史書華(盾牌牙醫)、ICU醫生陳志金、阿爸小生(作家)、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楊晴翔(律師)、林智群(律師)、吳俊達(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別讓黑心裝潢坑你錢》合著者)、P律師(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合著者)、郭榮彥(Lawsnote創辦人暨執行長)、陳業鑫(律師)、小益(粉專「法律唸成這樣,我一定是頭腦有洞」主理人)、林大涵(貝殼放大創辦人)──有事沒事都說讚   只是看一下伴侶的手機,   或隨口對人罵句「白癡」……   這樣也有事?   法律不保障讓權益睡著的人!   幽默筆調+八點檔般的劇情+簡明專業法律解說,   雷丘律師不但讓你長

知識,就連腦洞也一起大開!   ◆只是看一下伴侶的手機,這樣也不行?   ◆樓上彈鋼琴超吵,還彈得超爛,可以告他製造噪音嗎?   ◆我只是業配,為什麼產品出事了也要算我頭上?   ◆隨口說句「白癡」也要告,有沒有那麼玻璃心?   ◆女友和媽媽同時掉進水裡,該救誰竟然也是法律問題?   ◆就算瞞著老婆偷偷買樂透,中獎了還是要拿出來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挨刀的可能。生活與法律如此密不可分,但人們常常認為「這不干我的事」「我不會那麼衰」。   忍一時不會風平浪靜,只會讓你越想越氣;退一步不會海闊天空,只會讓你吃虧更多。社會越來越複雜,看似無傷大雅的言行舉止,一個不小心就

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等到發現自己不慎觸法、權益受損,才吶喊「我不懂法律」就太晚了!   雷丘律師以幽默的筆調、簡單的架構和有如八點檔的劇情,說明生活中各種可能「出事」的情境,再用簡明淺白的專業解說,帶你了解隱藏在生活中的各種法律眉角。不論是避免被人軟土深掘,或不想一言不合就挨告,都能透過事先預防,省去事後的勞民傷財,不再讓自己的權益莫名其妙變成犧牲品! 各界推薦   蔡孟利|國立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系教授   蔡昆洲|尚澄律師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ICU醫生陳志金   史書華|盾牌牙醫   阿爸小生|作家   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楊晴翔|律師   林智群|律師  

 吳俊達|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別讓黑心裝潢坑你錢》合著者   P律師|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合著者   郭榮彥|Lawsnote創辦人暨執行長   陳業鑫|律師   小益|粉專「法律唸成這樣,我一定是頭腦有洞」主理人   林大涵|貝殼放大創辦人   ──有事沒事都推薦   身為雷丘律師平時一起睡公園的好夥伴(?),這本歪掉的法普小書可以說是相當實用,   從家庭、日常、工作、婚姻、勞資,到發達的網路生活。   俗話說得好,「法律是拿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我自身做為一個多方面斜槓又常常挨刀的公眾人物(?),多少也該懂點法律。   人在江湖跑,哪有不挨刀,了解法律除了能保護自己,還可以講

話大聲不怕被告。   雷丘律師用幽默詼諧的文字,點出每個人或多或少會遇到的法律問題,   告訴我們沒兩把刷子,就不要隨便出來混,這本法律書就跟關刀一樣好用。   ──史書華|盾牌牙醫   我與雷丘律師,曾有一面之緣,但他本人並未察覺。   彼時他在暗處,我在明處;一個睡公園,一個住陽臺。   我遙敬了他一杯,畢竟任何一位能面不改色去公園打地鋪的男人,   都是正直敢言、剛毅不屈的男子漢,都值得Respect。   相信此書必如其作者,不打誑語、不開車。   讀完此書的人,也都會收穫滿滿的,法學姿勢。   抱歉我是說知識。   ──阿爸小生|作家   面對大眾對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應用之疏離,

  雷丘律師選擇以幽默詼諧的方式推廣法普知識,吸引更多人關注並了解法律,   光耀雷家門楣,也順帶提升了「雷律師」三個字在相關關鍵字的排名,   敝人除身蒙其利外,亦深表感佩,   對雷丘道長的謝意有如滔滔江水,將再具狀補陳。   本書以各種生活中常見的狀況,   深入淺出(非開車)地向讀者說明其背後的法律意義及應當留意的事項;   尤其是〈關於工作,我一律建議竹科輪班〉這一篇讀得我虎軀數震,   心有戚戚焉,非常推薦!   米国作家Robert White有句名言:   「There are no funny lawyers-- only funny people who made a ca

reer mistake.」   竊以為,若他有機會認識雷丘律師,   這句話就會改為「There are no funny lawyers, except Ray Chu.」   ──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聽說雷丘律師出書了,跺腳!   為什麼出版社要找一個睡公園的律師出書,而不是找我呢?   難道我講幹話的功力比不上雷丘嗎?   什麼時候出版社變成照顧流浪律師的社會福利機構了?   不過看了書籍內容之後,我的怨恨消失了!   雷丘用一個又一個淺顯的好笑例子,帶出要介紹的法律問題,   並以詼諧的方式跟大家解說這社會上的遊戲規則(法律)。   喜歡法普的人,可以藉由這本書

得到一些基本法律常識,   在社會上開車,就不會受傷了!   ──林智群|律師   看著雷丘律師瘋狂歪樓、充滿典故、搭配梗圖的發文,總讓我在忙碌生活中開懷大笑。   雷丘擅長在故事敘述與法律分析間保留空間,讓讀者自己動腦思考、想像推理,   這讓大家的法律常識學習過程更充滿許多趣味。   修練魔「法」之路,也可以心情愉悅!   ──吳俊達|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別讓黑心裝潢坑你錢》合著者   本書每篇文章都以幽默開頭,後寫到法律觀念,   好笑又有寓意的廢文、專業白話的法律分析,   真是佩服雷丘律師,明明睡在公園,卻可以寫出兼具笑點與專業的好書,   裡頭諸多創意,令人拍案。   ──

P律師|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合著者   雷丘律師很難得的是,   大部分律師是先念法律才出社會,習慣用法律理解社會;   而他是先出社會再念法律,用社會理解法律。   這樣的經歷始終可以帶給我們很多不一樣的刺激。   ──郭榮彥|Lawsnote創辦人暨執行長   大約二、三年前吧,臉書出現一個自稱「雷丘律師」的帳號加我好友,   沒頭沒尾的,我以為是假帳號來騙財騙色騙個資的,當然沒理他。   去年因為籌備高中畢業三十年同學會,   偶然知道,原來雷丘就是我高二就認識的朱同學啊!   非常驚訝:他在建中念的是資優班,最後知道他的消息是讀了臺大電機系,   怎麼想不開、放棄傳說中電子新貴大

好前程、跑來當律師呢?   因為家裡有困難嗎?   也因此,跟雷律師(其實我搞不清楚到底要叫他朱律師還是雷律師,   因為藝名「雷丘」比本名響亮多了)互動漸漸多了來,   發現他的粉專看似搞笑,其實用心良苦地置入不少正確的法律觀念,   讓素人可以建立正確的觀念,理解法律含意。   此次集結文章成冊,必能造福關注生活中各種法律問題的讀者。   當然,他時不時突然開車的良好(?)習慣已經成了註冊商標,   因此我鄭重邀請雷丘下一本書跟我一起合著,   好好談談「職場性騷擾」這個熱門話題,不要浪費雷大律師丘的天賦(哈)。   ──陳業鑫|律師   很多人都說律師欠缺幽默感,我只能說:都當律師了哪

還笑得出來?   但即便自己笑不出來,卻還是能在傳遞知識的同時帶給大眾歡笑,   這就是我眼中的雷丘律師。   ──小益|粉專「法律唸成這樣,我一定是頭腦有洞」主理人  

數位監察之研究-以通訊監察及通訊電磁紀錄之搜索為核心

為了解決買毒品有罪嗎的問題,作者曾耀緯 這樣論述:

網際網路與行動通訊的發展,除了使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之外,也使得犯罪者利用這些工具以便利其犯罪實施。我國實務偵查,過去多將注意力放在傳統市話與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上,卻對於透過行動通訊應用軟體作為犯罪聯繫管道之部分,無法繼續追查,以致於犯罪偵查陷入困境。主因在於我國對於如何請求這些通訊軟體業者配合協助實施通訊監察或提供通信資料並無明確規範,又因通訊軟體加密保護之問題,使得偵查機關即便攔截到封包也難以突破加密保護來獲知通訊內容。因此本文就與通訊相關之偵查手段,如通訊監察、電磁紀錄搜索、線上搜索、非通信內容資料調閱與業者之協助義務等問題,比較美國法、德國法與我國法在規範之有無,以及相關強制處分審核基

準之差異,嘗試提出因應之對策與建議,提升偵查效率並同時兼顧人民基本權利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