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農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高點法商編委會寫的 土地暨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和unknow的 土地法規(16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3301 遺產中之農業用地減免遺產稅之規定如何?也說明:遺產 中的農業用地和地上的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續作農業使用,可以扣除土地和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免列入課稅。但是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高點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學系 楊松齡所指導 莊谷中的 臺灣農地經營規模之探討─以產權制度為視角─ (2019),提出遺產繼承 農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產權、公共領域、利益攫取、剩餘索取權、農地政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柯格鐘所指導 郭芝明的 論我國新制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兼論與土地增值稅之比較及關係 (2018),提出因為有 房地合一、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實價課稅、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稽徵程序的重點而找出了 遺產繼承 農舍的解答。
最後網站繼承土地須辦理土增稅移轉申報嗎,農舍坐落基地不用課徵地價 ...則補充: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因繼承而辦理土地取得登記時,須向國稅局申報繳納遺產稅,然後至房屋土地所在地方稅稽徵機關就繼承之土地及房屋查詢有無欠繳地方稅,並於繳清欠稅 ...
土地暨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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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遺產繼承 農舍 的問題,作者高點法商編委會 這樣論述:
本書蒐錄土地暨不動產相關法規,資料完整豐富、輕便易攜帶,為不動產證照考試(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與實務、研究及相關高普初考、特考之最佳工具書。 ⊙蒐錄至最新土地暨不動產相關法規。如: ‧111.06.22修正公布之「土地法」 ‧111.05.28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111.05.23修正發布之「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111.05.11修正公布之「建築法」 ‧111.05.11修正公布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4.07修正發布之「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111.02.18修正公布之「產業創新條例」
‧110.12.17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 ‧110.10.13修正發布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110.09.23修正發布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10.07.13修正發布之「土地登記規則」 ‧110.06.30修正發布之「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110.06.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 ‧110.06.09修正公布之「住宅法」 ‧110.05.26修正公布之「都市計畫法」 ‧110.04.28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有關房地合一稅)」 ‧110.04.26修正發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110.01.27修正公布之「平均地
權條例」 ‧110.01.27修正公布之「地政士法」 ‧110.01.27修正公布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110.01.20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二編債」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債編施行法」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第四編親屬」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一編總則」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總則施行法」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等。 ⊙本書於條文之後,增列相關之大法官解釋及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方便使用者之查閱。
臺灣農地經營規模之探討─以產權制度為視角─
為了解決遺產繼承 農舍 的問題,作者莊谷中 這樣論述:
面對臺灣農戶擁有的農地細小零碎,衍生農地經營的困境,本文以產權理論視角,探討臺灣農地產權制度與農地經營效率的關係,以及擴大農地經營規模之議題。從產權理論視角,農地產權至少包含農地使用權、收入權,以及讓渡權等,乃各種農地權利屬性的組合。農地產權擁有者,為保護產權利益的作為、他人企圖分享產權利益的作為,以及政府為保護農地產權的管制拘束等,將直接、間接影響農地經營效率。由於農地產權的屬性複雜,導致一部分產權利益,無法完全清楚界定,而被留置於公共領域,成為產權交易過程,被利益攫取的對象。在臺灣,本於農地使用權與收入權合一,耕者有其田目標,規定農地在租賃期間出售者,佃農擁有優先購買權,這項規定將導致地
主自主出售農地的不利益;因繼承、受遺贈,或受贈,取得農地者,既已享受遺產稅或贈與稅減免優惠,若未自任耕作滿五年者,將被追繳租稅;農戶擁有農地面積超過0.1公頃,而且自任耕作者,便可擁有農民保險資格。但是,若要求農地租賃契約,一律採取書面形式,以明確租佃雙方的權利義務,成本過於高昂;若要對擁有農地者,逐一調查有無自任耕作,以界定租稅減免、農民保險資格等,政府亦必須花費極高昂的成本。由於界定佃農的優先購買權、擁有農地者享受租稅減免,以及農民保險資格等產權,成本過於高昂,以至於成為無法完全清楚被界定的農地權利。現實而言,農戶擁有的農地細小,農戶如果自任耕作,將不敷生計,但是,若以農地租賃,釋出農地使
用權,除擔心佃農的優先購買權困擾外,因為已無自任耕作,則將遭受追繳租稅,喪失農民保險資格的不利益。實證調查發現,農戶的農地產權交易方式,乃以非正式制度的口頭約定方式,以農地租賃,或無租借用方式,釋出農地使用權,不寫書面契約,以達到模糊佃農優先購買權的目的,將農地交由佃農幫忙耕作,地主將攫取自主出售農地,不被佃農優先購買權困擾之利益,以及租稅減免、農民保險資格等利益。研究發現,不論農戶擁有的農地是否細小零碎,農地仍然都保持耕作狀態,顯示「農地必須農用」,在農民心目中,是無可置疑的共識。實證地區,農戶擁有的農地面積,雖然僅有0.2-0.3公頃、農地使用權的剩餘索取利益低微、收入權的租金收益亦低微,
但是透過口頭約定的農地租賃,或無租借用的農地產權交易,不繼續耕作之農戶,已逐漸釋出農地使用權,交由繼續耕作之農戶從事耕作。繼續耕作之農戶,實際耕作的農地規模,已逐漸擴大,包括自有農地,以及他人的農地使用權面積,平均規模3.50公頃!農戶單位人口平均耕作面積,已擴大為1953年的4倍。產權交易過程,將產權配置給對資產收益具有最大貢獻的人,從而使其獲得最大的剩餘索取利益,乃產權最優配置原則。觀察臺灣的農地產權交易,農地收入權的租金收益,並非促使未繼續耕作之農戶,釋出農地使用權的誘因,以口頭約定方式,攫取未被界定清楚的農地產權利益,才是他們的目的。但是,繼續耕作之農戶,卻因此獲得擴大農地經營規模的契
機。
土地法規(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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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遺產繼承 農舍 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至111年6月最新之法規,如下: .111.06.22修正公布之《土地法》 .111.05.23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111.05.11修正公布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4.07修正公布之《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111.03.25三讀通過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10.12.17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 .110.10.13修正公布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110.09.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10.07.13修正公布之《土地登記規則》 .110.06.30修正公布之《房地合一課徵所得
稅申報作業要點》 .110.06.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 .110.06.09修正公布之《住宅法》 .110.05.28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110.05.26修正公布之《都市計畫法》 .110.04.28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 .110.04.26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110.01.27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 .110.01.27修正公布之《地政士法》 .110.01.27修正公布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規範土地利用及土地分配之法規,除土地法外,特別法林立,因此龐雜零亂,難以一窺全貌。許文昌老師以其多年的教學心
得及實務經驗,整理出這本脈絡清晰、層次分明之小法典。 本書除蒐錄八十餘種重要且常用土地法規,依其性質區分為十四大類外,並對重要法規加入「名詞解釋」及「歷屆試題」。值得推薦的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不動產部分)逐號析論,坊間難得一見。 【本書收錄之法規】 本書係針對地政系學生及不動產從業人員的使用習慣與需求,收錄重要且常用之土地法規共80餘種,依性質區分為基本法規、徵收法規、登記法規、地權法規、計畫法規、重劃法規、都更法規、地價法規、地稅法規、經紀法規、農業法規、住宅法規、證券法規、相關法規等十四大類。
論我國新制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兼論與土地增值稅之比較及關係
為了解決遺產繼承 農舍 的問題,作者郭芝明 這樣論述:
2016年1月1日實施「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以應近年大眾對於不動產交易所得課稅制度之高度關注。 本次修法:「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維持與土地增值稅並立制度,且仍依「土地漲價總數額」核課土地增值稅,但對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外之房地所得,則係依實際交易價格課徵「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相較於舊制,新制有許多重大突破:一、從房屋、土地完全分離課稅方式,改以「房地合一」課稅。二、以房屋、土地實際成交所獲之所得作為所得稅稅基,更符合經濟實質及量能課稅原則。 雖然新制有上述重要變革,惟仍存有諸多爭議。首先,立法者保留土地增值稅,並與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雙制並行,除導致土地增值稅既存問題無法解
決,亦生兩法規範價值矛盾情形,因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兩規範體系不完全相同。其次,硬將一次交易所獲取的不動產交易所得,分成「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內所得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外所得繳納「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將使同筆所得適用不同稅目,進而適用相異稅率、稅捐優惠等,此種差別待遇除違反平等原則,亦背離經濟實質。 因此,本文認為應修正現行制度中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並立稅制:廢止土地增值稅,改依實價課不動產交易所得稅,理由如下: 首先,土地增值稅毋庸必然存在,憲法第143條第3項為方針條款,立法者具體如何規範,有一定形成空間。再者,房地合一課稅具可行
性,縱使房屋、土地各自擁有獨立之所有權,但稅捐法有自己的規範目的,相關概念之適用民法不必然具優先性,必要時仍得依規範目的,即稅法中之量能課稅原則加以調整。此外,應維持現行法之實價課稅方式,因不動產作為課稅標的有其獨特性,其為眾人生存所需資源,應以實際交易所得作為稅基,方得正確反映納稅義務人的稅捐負擔能力。 因此,本文認為對於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應採單一稅目「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並參考現行法之優點,例如:稅基以實際交易價格作為計算基準,並與一般所得分離課稅,實際上現行法之「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即提供一值得參考之雛形。 故本文第四章「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制度:課稅構成要件」,重點即評
析「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實體法規範。稅捐主體部分,維持自然人及營利事業作為納稅義務人。稅捐客體部分,本文認不應設計「日出條款」,稅捐客體應僅適用於新制施行後取得並出賣不動產所得者。另外,稅基部分,使用期間之房屋稅、地價稅應得作為所得稅之費用扣除額,方符客觀淨值原則。再對因贈與或繼承方式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為避免現行法下「擬制所得額」現象,本文認應以原始所有權人取得不動產之成本,作為再次出售時之成本扣除額,而繼承人或受贈者曾繳納之遺產、贈與稅,亦得作為費用扣除。最後,就取得、持有及交易期間之認定,因持有期間之判定將實質影響稅基之計算,故不得徒以申報作業要點規範,而應由法律規範,或至少應有母法為明確
授權依據,才符稅捐法定主義。 另外稅率部分,於「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情形,不應全然較一般短期持有適用較低之稅率,概出售合建分售之房地,不能完全排除非投機行為,故應個案以合目的方式解釋適用。此外,給予出售自住房地所得者稅捐優惠有其必要性,因自住房地與生存權、遷徙自由保障高度相關,但優惠內容仍須以定額免稅或房屋及土地面積限制方式加以節制。此外,應就持有期間長短調整適用不同稅率,長期持有者得適用較低稅率,目的為避免急遽、閉鎖效應;短期持有者適用較高稅率,目的為避免投機性行為,但應縮小現行法中稅率級距之差異,如此除簡化稅制也降低納稅義務人稅捐規避之誘因。另外,對於出售農業用
地及其農舍之所得,應以補助方式取代現行法之稅捐優惠。而對於被徵收前移轉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稅捐優惠,應僅限適用於公共設施保留地第一次移轉,因從第二次移轉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土地所有權人之經濟上犧牲已反映於土地取得成本,故無再予其稅捐優惠之必要性。 最後,第五章「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之稽徵現況及建議」。首論當事人協力義務,筆者認買賣雙方須於簽訂不動產契約後共同向稽徵機關申報,否則雙方當事人間不得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同時應許買方作為代繳義務人,以免納稅義務人(賣方)遲不納稅,損及買方之權利。除了當事人之協力義務,稽徵機關亦應履行其職權調查義務,除向當事人調查交易情形及取得成本外,在符合補充性及必
要性之情境下,稽徵機關也得向第三人調查,而不動產交易中常見之第三人包括:金融機構、建設公司及實價登錄制度之義務人。
遺產繼承 農舍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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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e: [問卦] 財產繼承怎麼這麼麻煩啊 - PTT評價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財產繼承怎麼這麼麻煩啊作者 ... 的是剩下的兩塊,一塊是農舍住家約70坪: 最後一塊土地是田,蓋農舍是使用這一塊土地去 ... 於 ptt.reviews -
#2.台農委會:擬農舍繼承者可被贈與| 陳保基| 大紀元
守護宜蘭工作坊、台灣農村陣線及不少學者都反對開放贈與不受農民資格限制,除質疑繼承農舍農地並不需要繳遺產稅,此舉不會省到稅賦繳納,並憂心反而會 ... 於 www.epochtimes.com -
#3.3301 遺產中之農業用地減免遺產稅之規定如何?
遺產 中的農業用地和地上的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續作農業使用,可以扣除土地和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免列入課稅。但是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 ... 於 www.etax.nat.gov.tw -
#4.繼承土地須辦理土增稅移轉申報嗎,農舍坐落基地不用課徵地價 ...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因繼承而辦理土地取得登記時,須向國稅局申報繳納遺產稅,然後至房屋土地所在地方稅稽徵機關就繼承之土地及房屋查詢有無欠繳地方稅,並於繳清欠稅 ... 於 www.lawtw.com -
#6.農舍Q&A
問01.※繼承農地持續耕作事實免遺產稅? 問02.※耕地上有違規建物或圍牆,要移轉所有權時,是否必須拆除建物或圍牆,方能移轉? 問03.※夫妻可否同時各自申請興建農舍呢? 於 e901.u2.com.tw -
#7.「以房養老」真的安心嗎?規劃退休前,必知的3 種房地產養老 ...
且更重要的是:借款人發生繼承事實之後,繼承人可以選擇「借新還舊」方式 ... 方式,借款人因為辦理以房養老的借款債務,還可以全數扣減遺產總額。 於 womany.net -
#8.農舍及其坐落土地如何課稅?,許文昌老師,許文昌/曾榮耀不動產 ...
許文昌,農業用地,農舍,田賦或地價稅,房地合一所得稅,贈與稅,遺產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 ... 遺產稅: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繼承,免徵遺產稅。 於 real-estate.get.com.tw -
#9.繼承農地5年內與共有人協議分割或與他人交換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被繼承人所遺與他人共有之農地,經核免徵遺產稅後5年內,其繼承人與其他共有人(非繼承人)協議分割該農地,如分得之免稅農地價值小於依其持分 ... 於 www.mof.gov.tw -
#10.從國中王牌數學老師,到申請教職退休當荒野全職志工 ... - 今周刊
七月在東海大學的荒野環境行動論壇結束,我們一行人從臺中南下嘉義,夜宿阿孝新落成的農舍。晚上到竹林果園尋找諸羅樹蛙後,洗完澡大夥坐在客廳喝冰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11.繼承人繼承免徵遺產稅之農業用地,於5年列管期間內經法院拍賣
是相關免徵遺產稅之農地於繼承日起5年內,如已經法院拍賣並移轉所有權予他人,則繼承人已喪失所有權,對土地已無任何權能,自無從再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相關農地 ... 於 www.ntbk.gov.tw -
#12.繼承農地免遺產稅有條件 - 上立會計師事務所
遺產 中作農業使用的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可免徵遺產稅,但須列管五年。國稅局表示,如在列管期間內,繼承人將土地與他人交換、出租或是贈與給子女,就不符 ... 於 www.topstandingcpa.com -
#13.指定分割遺產違反法令的處理 - 謝秉錡律師-不動產法律討論
... 丙、丁三名子女,甲立有遺囑表示死亡後名下的農地由乙、丙、丁三分平分,但農地上的農舍,則由乙單獨繼承。 甲死亡後,乙請求依遺囑分割遺產。 於 www.honeurlaw.com -
#14.農地移轉繼承及分割限制將大幅放寬
得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不受人數之限制。 (二)農地繼承或贈與合法繼承人第一順位者,得不受土地法「能自耕」之限制。農 於 book.tndais.gov.tw -
#15.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全球資訊網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 免出門申辦專區 · 電子發票服務專區 · 本局暨所屬分局稽徵所聯絡資訊 · 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 於 www.ntbsa.gov.tw -
#16.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
二、關於新加坡人繼承我國土地,倘該土地屬土地法第17條第1項所列各款,依同條第2 ... 本案經函准法務部104年6月8日法律字第10403505610號函復略以,按遺產分割之方法 ... 於 www-ws.gov.taipei -
#17.如遺產整體分割結果並未變動農舍與坐落農業用地面積與範圍
如遺產整體分割結果並未變動農舍與坐落農業用地面積與範圍,或僅將原屬共有性質農業用地所有權歸屬簡化,應無違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 條第2 項規定. 於 www.lawbank.com.tw -
#18.買農地省遺產稅?這動作被追繳千萬 - 住友不動產UniqueHomes
在老林過世之後,農地由小林繼承,果然不用繳遺產稅。 小林對農地耕作沒興趣,因此在繼承後2年多把農地賣掉。 1個月後,國稅局通知 ... 於 www.uniquehomes.com.tw -
#19.️注意囉!!繼承農地要繼續維持農用五年,免課遺產稅,但若 ...
先把農舍豪宅解決。 4 yrs Report. 楊慶宜, profile picture. 於 www.facebook.com -
#20.可免課遺贈稅、土增稅… 農地移轉合規四稅負不上身
在遺贈稅方面,依遺贈稅法規定,農地因繼承或贈與可免徵遺產及贈與稅,但必須同時符合三項要件,包括贈與或繼承對象必須是民法第1138條所訂繼承人或受 ... 於 news.housefun.com.tw -
#2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地及農舍法規檢索系統-消息內容
案由摘要, 有關臺端詢問繼承人已有農舍得否因協議繼承再取得農舍疑義案,請查照。 ... 宜由無自用農舍之繼承人取得遺產中之農舍及其坐落用地,農舍之持有人仍應有農業 ... 於 rmis.coa.gov.tw -
#22.窮到只剩土地|方格子vocus
今天來聊一件神奇繼承案件,家族明明有高資產卻無法繳遺產稅,最後竟被國稅局限制出境,代位請求遺產分割後法拍抵稅的故事遺產稅規劃, 農用證明, 繼承 ... 於 vocus.cc -
#23.遺產繼承DIY - 第 13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二、農業用地上興建有農舍或施設有農業設施,並檢附合法證明文件者。第六條農業設施或農舍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一、農業設施或農舍之興建面積,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4.農發條例細則就農地由一人繼承,不予免稅之規定違憲?
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一條前段規定:「家庭農場之農業用地,其由能自耕之繼承人一人繼承或承受,而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其目的在於有二人以上之 ... 於 www.justlaw.com.tw -
#25.繼承之農地上面有農舍存在,是否可以分割? - 玉鼎法律事務所
繼承 之農地上面有農舍存在,是否可以分割? · 一、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同一所有權人之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合併。 · 二 ... 於 we-defend.com.tw -
#26.一堆廢土,多繳遺產稅5000萬-----淺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 ...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繼承的標的中如有「農地」,於符合法定要件的情況下, ... 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 ... 於 www.law119.com.tw -
#27.我幫朋友問他父親過世繼承它爸的農地與農地上未保存登記建物 ...
因為最近朋友在跑國稅局要申報遺產稅然後東西寫了差不多要準備自己繳上去??? 因為在地政的新第一類謄本110年黃色謄本上有寫地上建物0棟已興建農舍核發執照 ... 於 www.mobile01.com -
#28.農地傳承,與免稅的距離 - KPMG
因此,農地因繼承或贈與可免徵遺產及贈與稅,但必須符合以下三項要件:(一)贈與或繼承對象必須是民法第1138條所訂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二)該農地必須取得農業用地 ... 於 kpmg.com -
#29.億元買農地省遺產稅?這動作被追繳千萬 - 工商時報
林先生已經72歲了,他聽說農地繼承將來可以免遺產稅,於是他花了1億元陸續 ... 1個多月後,國稅局通知小林要把這些土地轉回他名下,否則就要補繳遺產 ... 於 ctee.com.tw -
#30.農地移轉合規四稅負不上身 - Efinity Capital
惟坐落農地的農舍無法適用租稅優惠,不僅移轉需課遺贈稅,買賣農舍屬財產交易所得, ... 在遺贈稅方面,依遺贈稅法規定,農地因繼承或贈與可免徵遺產及贈與稅,但必須 ... 於 efinitycap.com -
#31.有關已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已死亡,尚未辦理繼承 ...
是農業用地土地所有人之繼承人,符合上開民法規定已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者,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第3項規定申請解除套繪,自得以全體繼承人身分 ... 於 www.cpami.gov.tw -
#32.詢問繼承後土地上坐落的房屋(農舍)要如何分割? - 花蓮地政事務所
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定義「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同法第十六條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 ... 於 www.hl-land.gov.tw -
#33.提醒注意繼承免稅農地轉贈子女,小心「遺產稅」 | 房地稅務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取得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於5年列管期間內贈與子女,雖仍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已無免稅之適用,將追繳遺產稅。 於 www.mygonews.com -
#34.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9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遺產 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於 law.moj.gov.tw -
#35.繼承農地可以蓋農舍嗎? - 爭龍傳Online
繼承 農地其中一筆725坪另一筆500坪=1225坪可以蓋農舍嗎? 1.繼承發生時間在89.1.28前2筆均可申請起造農舍2.繼承發生時間在89.1.28後因2 ... 於 toye44405.pixnet.net -
#36.因分割繼承登記事件提起訴願 - 淡水地政事務所- 新北市政府
願人等繼承人所提遺產繼承協議書分配結果,擬將其農舍與其坐落用地分配予. 不同人繼承取得,顯與前開相關法令相悖。 (三)農舍雖於74 年申請核准建造,依行政院農業 ... 於 www.tamsui.land.ntpc.gov.tw -
#37.從共有耕地與分割行為談農舍與坐落用地併同移轉之審查
耕地分割時與「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之觀念有何關聯? ... 由其子乙丙繼承各1/2,問:乙丙可否依農發16 條第1 項但書第3 款規定辦理分割為單獨. 於 www-ws.pthg.gov.tw -
#38.遺產繼承農舍,大家都在找解答 訂房優惠報報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繼承的標的中如有「農地」,於符合法定要件的情況下,...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 ... 於 twagoda.com -
#39.25年豐富代書經驗值得您信賴-- 農地農舍法規
關鍵字搜尋: 龐代書 三峽代書北大代書鶯歌代書樹林代書 遺產贈與繼承分割買賣過戶農地分割家族房產分割. 版權所有@2009 龐代書事務所服務專線: 0938-781-628 : ... 於 at005.ct100.com.tw -
#40.繼承農地蓋農舍 - Cinesium
買到農地後就可以直接蓋農舍了嗎中古機車收購 在疫情期間有些高資產人士買農地自行耕種蔬果蓋農舍當成休憩地方在遺贈稅方面依遺贈稅法規定農地因繼承或贈與可免徵遺產及 ... 於 www.cinesium.fr -
#41.【會計處理】農地繼承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 土地增值税及免納房地合一稅(但農舍仍須依舊制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另因該農地於繼承後五年內即出售,如當時申報遺產税時曾列扣除額而減免之遺產税,將會被追繳。 於 accounting.sme.gov.tw -
#42.農地農舍繼承,我目前住的是農舍 - 法律諮詢家
你與母親有租賃權,要看當初彼此間的約定為何? 四、你母親所留的遺產為繼承人所公同共有. 1、公同共有財產,繼承人可以依協議分割,如 ... 於 www.law110.com.tw -
#43.有關已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已死亡
有關已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已死亡,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前, ... 「遺囑執行人有管理遺產,並為執行上必要行為之職務(第1項)。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44.遺產農地,須符合規定始可免徵遺產稅 - 隨意窩
... 須符合規定始可免徵遺產稅(#建地#公設地#農地#工業地#持分土地#房屋#農舍#持分 ... 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免徵遺產稅,申請復查,經該局以A土地於繼承事實發生時, ... 於 blog.xuite.net -
#45.農地繼承
繼承 到老家傳下來的農地,可適用遺產稅免稅規定,但必須在繼承後五年內持續維持農用,南區國稅 ... 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不得申請興建農舍(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 於 tcm-bern-belp.ch -
#46.農舍移轉之承受人,其資格有何限制? -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
(二) 前揭申請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 (三) 申請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等3項文件供地政單位審查。 二、 爰農舍及其坐落用地 ... 於 agri.e-land.gov.tw -
#47.特殊登記案例研析 鄭竹祐
農保之需要,擬分配A 地由乙丙丁取得各1/3,但農舍由長子乙取得全部,此方案是否可. 行? 十、已辦畢繼承登記之案件可否改辦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 於 dajialand.land.taichung.gov.tw -
#48.繼承農地免遺產稅三要件| 稅務法規| 金融 - 經濟日報
中區國稅局指出,遺產中有農業使用的農地須留意,繼承人若要列報農業用地扣除額,自遺產總額中扣除,應在申報遺產稅時,檢附主管... 於 money.udn.com -
#49.遺產繼承農舍的推薦與評價,MOBILE01、FACEBOOK、PTT
關於遺產繼承農舍在我幫朋友問他父親過世繼承它爸的農地與農地上未保存登記建物... 的評價; 關於遺產繼承農舍在唐傳青地政士事務所- Posts | Facebook 的評價; 關於遺產 ... 於 legal.mediatagtw.com -
#50.將繼承「這種農地」贈子女,追繳遺產稅 - 房產
王先生來電詢問,其將繼承免稅之農業用地,於列管期間再贈與子女,是否會被補徵遺產稅? 於 house.chinatimes.com -
#51.繼承農地五年內不得轉贈| 產業新聞- 淘屋網(HouseWeb)
北區國稅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農業用地,繼承人在繼承之日起五年內,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 ... 於 www.houseweb.com.tw -
#52.請問已經有農舍能否再繼承農舍- - 2home 打造桃花源
法令規定一人只能有一農舍請問子女已經有農舍,父母也有農舍如果父母離開,留下的農舍,已有農舍的子女能否繼承?個人認為應該是可以,因為遺產繼承是屬於 ... 於 2home.com.tw -
#53.「以房養老」真的安心嗎?規劃退休前,必知的 ... - LINE TODAY
且更重要的是:借款人發生繼承事實之後,繼承人可以選擇「借新還舊」方式收回擔保 ... 選擇哪一種方式,借款人因為辦理以房養老的借款債務,還可以全數扣減遺產總額。 於 today.line.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