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 陳斐娟、楊國柱所指導 吳金奇的 臺灣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證職場效益之研究 (2020),提出112年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喪禮服務、職場效益。

而第二篇論文開南大學 觀光運輸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陳桓敦所指導 施賢妹的 學員參加職業訓練學習動機、學習態度與學習成效關係之研究−以花蓮縣觀光旅遊職業訓練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職業訓練、委辦職前訓練、學習動機、學習態度、學習成效的重點而找出了 112年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2年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證職場效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112年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的問題,作者吳金奇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證職場效益之研究。因此,研究目的為:(一)瞭解殯葬禮儀從業者,對取得乙級技術士證後,專業知識的提升及助益情形;(二)瞭解殯葬禮儀從業者,對取得乙級技術士證後,專業技能職場實務運用情形;(三)瞭解殯葬禮儀從業者,對取得乙級技術士證後,在職業市場上效益影響的看法。至於,研究採取質性研究取向,以「深度訪談法」為主,作為蒐集研究資料之方法,並以立意選取任職公司大、小規模之參與研究者共25位,研究對象分為喪禮服務人員13位、殯葬服務主管12位兩類受訪者。最後,以主題分析法將訪談文本,以系統性歸納分析整體後,以提出本研究結果與建議。對此,本研究結論如下:一、學科尚能提

升及有助實務應用的有「宗教服務」、「初終至入斂」、「殯葬服務禮俗」、「社交禮儀」與「服務倫理」、「殯葬法規」、「後續關懷」等專業知識。二、學科未能提升及未有助於實務應用的有「臨終關懷」、「悲傷輔導」等知識,前項在臨終階段,因無法觸及臨終者,所以基本僅能給予「悲傷關懷」協助。三、術科實屬有提升及有助於實務應用的是「治喪流程規劃書技能」、「定型化契約實務技能」、「撰擬殯葬訃聞技能」等技能;其次,「奠禮流程安排技能」及「靈堂布置技能」等,相較前三項專業技能,僅屬於有些微提升及助益。四、術科未能提升及未有助於實務應用的有「撰寫奠文」、「手摺國旗」、「司儀主持」,但可作為備用型技能,而此三項技能較適合作

為司儀檢定的核心職能。五、當前持有喪禮服務乙級,有助獲取職場面試機會,但非獲得工作就業之保證。六、取得喪禮服務乙級證照,較受大規模禮儀公司青睞,能獲數千元之額外加薪。七、實際乙級證照普及後更不具升遷優勢,只被視為低階基礎證照或是基本門檻。八、乙級考證訓練及費用補助,大、小公司都較無正向幫助,目前大公司較願意補助修習禮儀師專業學分費用,普遍從業者多半須自費報名考試及證照班。九、乙級證照之就業市場效應,不若禮儀師證書更具效益,就專業形象展現方面,持有乙級者並無實質幫助,在職稱尚無明定,也不像禮儀師能彰顯專業認證。十、投入大、小規模殯葬禮儀服務職場,大公司有明確工作階梯的內部升遷制度,以及完善的薪資

制度,會依據人員職級、績效給予獎金抽成;而小公司因考量人力成本,較無法落實底薪制度,多採用殯葬人力,而薪資較以論件計酬。  承上述結論,研提具體建議,以供經營管理者及相關主管機關參考,各建議臚列如下:一、應修訂《喪禮服務技能檢定規範》有關「悲傷輔導」知識應用之專精內涵,實際人員僅就喪禮服務,較能善盡悲傷撫慰與支持,僅能給予「悲傷關懷」。二、中央應針對申請經營許可資格條件修法,審視不同大、小規模經營許可申請者,應具備服務據點聘僱乙級技術士證人員張數。三、建議我國喪禮服務職類證照應採分項檢定模式,可借鏡美、中、澳分項檢定採分級方式,將乙級視為基礎門檻,才得已參加委外分項辦理單項考證職類檢定,若具備

所有證照,則會再換發特殊證照。四、考量喪葬禮儀服務範疇,實務殯葬司儀專業化需求,應委外辦理「殯葬司儀」職類檢定認證,可將摺旗、引導撰寫奠文及司儀主持皆納入核心職能。五、彰顯殯葬服務價值,應將專業融入服務過程,倡導名片印製證號,且可就職業證照級等規劃適切職稱,便於大眾就名牌識別。六、提供實質轉介及悲傷關懷服務,可開創服務連結專業諮商輔導及宗教師開發關懷app作為新的服務設計。

學員參加職業訓練學習動機、學習態度與學習成效關係之研究−以花蓮縣觀光旅遊職業訓練為例

為了解決112年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的問題,作者施賢妹 這樣論述:

觀光旅遊產業為全球成長最快的經濟來源之一,創造出2億7,700萬個就業機會。就臺灣整體而言,觀光旅遊產業人才供不應求,存在明顯人力缺口,且缺口將逐年成長。另一方面,資料顯示我國目前失業人數仍高達有44萬人之多。因此,職業訓練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及功能,可以在短期間內提供失業者所需的技能訓練,協助其在短時間內儘快重回職場再就業。本研究以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2019年度委託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花蓮縣之「觀光與旅遊職類」學員為實證對象進行問卷調查,共計對五個訓練班次的學員發出140份問卷。探討瞭解學員學習動機、學習態度及學習成效三者之間相互關係,參訓動機與學習態度對訓練成效差異之

影響。經回收統計研究結果彙整得知:參加職前訓練學員的背景變項分為在不同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過去工作就業 年資、待業期間、參與過職業訓練職類、求職次數及參訓前最後一次薪資收入等個人屬性。在學習動機方面,僅有婚姻狀況及參與過職業訓練職類的學員呈現部分顯著差異;在學習態度方面,僅有不同婚姻狀況選項呈現部分顯著差異;在學習成效方面,僅有不同求職次數的學員呈現部分顯著差異。透過分析驗證結果得知,職前訓練之學習動機對學習態度呈現正向顯著影響,學習動機對學習成效具有正向顯著影響、學習態度對學習成效亦具有正向顯著影響。本研究提出七項建議:一、持續深化就業安全服務之專業分工。二、強調以學員為中心的訓

練策略,俾利訓練移轉成效。三、落實甄選錄訓原則,公開公平公正篩選適訓學員。四、重視導引學員參訓與就業準備意識。五、訓練內容設計以職場實用為要項。六、強化學習態度措施,擴散學習效應。七、重視受訓者銜接職場就業之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