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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 彭百崇、陳欣白所指導 李建勲的 臺灣之「一例一休」立法與社會對話之研究 (2018),提出中天新聞關台直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作時間、一例一休、工作4.0、社會對話、市民社會。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新聞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炳宏所指導 黃上川的 媒體併購案附款之類型及其所負不同義務之分析 (2014),提出因為有 媒體併購案、媒體法規、附款、媒體義務、產業價值鏈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天新聞關台直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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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之「一例一休」立法與社會對話之研究

為了解決中天新聞關台直播的問題,作者李建勲 這樣論述:

在勞動市場中,工時法制化是相當重要的一門課題,而近期臺灣工時法制化變革中,「一例一休」係蔡政府上任後首要推動之勞動政策,「一例一休」主要係蔡政府為保障臺灣勞工之工作時間,並落實「周休二日」的過渡法案,而此次法制變革在相距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又經歷了再次變革。但是無論是再次變革前、或是再次變革後,其中所產生的爭議甚多,且社會各界經過多次周旋與角力,仍然無法達成共識。 市民社會理論係檢視民主先進國家訂定公共政策的一種研究方法,主要係以「市民導向」作為訂定公共政策的基礎,然而在擬訂與推動政策需要一定的社會共識,其中進行有效的社會對話就是形成社會共識的一種方式,因此以發展民主先進國家為目標的臺

灣,亦必然須依循此概念作為訂定公共政策之基礎,因此本研究將以市民社會理論作為研究方法檢視臺灣「一例一休」變革中的社會對話,並試圖找尋「一例一休」法制化變革爭議之原因。 德國係較臺灣民主化較為成熟之國家,也因如此,德國對於公共政策訂定與臺灣相比,必然較為成熟,而「工作4.0」係德國近期較受國際關注的勞動議題,且係為探討「工業4.0」自動化及數位化對德國工作態樣造成之影響;然「工作4.0」之議題與工作時間係有密切之關聯性的,因此,本研究將以德國「工作4.0」政策化作為標竿,並以臺灣「一例一休」法制化相互比較,試圖找尋具體且值得效仿之訂定公共政策方式,作為臺灣「一例一休」法制化之借鏡。

媒體併購案附款之類型及其所負不同義務之分析

為了解決中天新聞關台直播的問題,作者黃上川 這樣論述:

本文研究主管機關通過媒體併購案時所附加的附款,整理其中附款類型以及各類型所負擔的義務。媒體產業本就有集中所有權集中的趨勢,數位匯流更加劇媒體產業併購趨勢,主管機關多以附款方式通過媒體併購案,要求媒體集團實現公共利益。  要求私有化媒體集團負擔公共利益,有賴於法規制度中的特許與義務,本文整理現行廣電法制中垂直管制與水平管制的媒體所負義務,用以因應數位匯流媒體分界模糊的跨媒體併購,再從匯流水平管制對應產業價值鏈,整理出併購不同媒體所應負的義務。  研究發現,併購使用廣電媒體的內容供應者應負內容管制義務與本國節目自製率義務;併購有線電視媒體的服務供應營運者應負市場主導者義務,公平合理規範頻道上下架

與跨平台授權;併購有線電視媒體的實體網路傳輸平台供應者應負普及服務,繼而主管機關要求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網路雙向化與高畫質頻道環境,符合學理上跨媒體越多的併購案應負更多義務,最後再將研究發現整理成修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