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施行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兒少法施行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育典,封昌宏寫的 基本人權與納稅義務: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逐條釋義(二版) 和丁嘉惠的 個別的勞動關係法: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基礎篇(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相關法規與計畫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也說明:兒童及少年福利 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社會處. *. 109-04-01.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社會處. *. 108-06-18.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游美貴所指導 林淑月的 親屬安置家庭的經驗再現-家扶基金會台北市分事務所辦理親屬安置再精進之研究 (2021),提出兒少法施行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家外安置、親屬安置、兒少保護。

而第二篇論文佛光大學 社會學暨社會工作學系 陳憶芬所指導 吳雅婷的 媒體親職議題的轉變:以1968-2018年 《聯合報》家庭版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親職議題、報紙家庭版、內容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兒少法施行細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響應不得販售酒予兒童及少年 - 嘉義縣政府則補充:為守護兒少身心健康,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呼籲酒販賣業者結合通路,落實強化銷售門市 ... 復依本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依本法第35條規定標示之警語,應以中文標示,且其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兒少法施行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基本人權與納稅義務: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逐條釋義(二版)

為了解決兒少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許育典,封昌宏 這樣論述:

  .以納稅者的觀點撰寫,從憲法的基本人權出發,詳述納稅者有哪些基本人權,再對照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規定,讓納稅者瞭解他在憲法上所享有的基本人權。     .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所揭示的一些重要原理原則的適用,以及適用後可否處罰,做深入的解析,以供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代理人參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後,對納稅者權利保護與課稅公平性產生的緊張關係做出評論,以及對法制上應如何修正,才更能保護納稅者的權利,提出見解。     .讓稅務人員瞭解,在依稅法執行公權力時,應同時注意人民的基本人權,不能過度擴張行政上的權力,而且也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的法律地位及可行使的權利,參考其他國家法制做論述,

供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的人員參考。     .對擔任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在審理稅務爭訟案件時,應掌握的原則提出建議,以減少納稅者對稅務訴訟案件的負面觀感。      .本次改版主要針對這兩年的大法官解釋與實務判決加以增補,期待本書可以成為律師、會計師、法官、稅務人員與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等人的最佳工具參考書。

親屬安置家庭的經驗再現-家扶基金會台北市分事務所辦理親屬安置再精進之研究

為了解決兒少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林淑月 這樣論述:

當家庭遭逢變故或無法執行其家庭照顧功能時,政府得依法有責任為兒少安排適切的照顧,家外安置兒少福利服務的工作方法之一。親屬照顧家庭為最優先也是最符合兒少成長中所需要的相同替代照顧之選擇方式。本研究以親屬照顧者的視角出發,瞭解其擔任親屬安置照顧者的經驗;從照顧過程裡理解其可能面對的挑戰與壓力,同時彙整機構在親屬安置的服務方案的困境與挑戰,給予機構精進與深化親屬安置方案的服務具體建議。本研究訪談親屬照顧者與方案執行社工,共計6位進行深度訪談,歸納出研究結果與建議如下:研究結果:一、親屬與兒少過往的經歷為安置關鍵因素。二、原生家庭可能是支持也是干擾。三、照顧者身心安頓與親職能力議題。四、文化與親族關

係致使親屬安置備受挑戰。五、安置前的評估不易。六、社工們協力合作有助親屬安置執行。七、支持性服務有助於穩定安置歷程。研究建議:一、政策層面:落實親屬安置優先的規定、親屬安置方案流程增修-優化安置前的評估、建置社工協力合作的服務流程、發展在地化的服務經驗與制度。二、實務層面:調整親屬照顧者訓練課程、加強親屬安置方案的宣導、督導與提升社工服務專業知能、彙整服務經驗成果與交流。關鍵字:家外安置、親屬安置、兒少保護

個別的勞動關係法: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基礎篇(五版)

為了解決兒少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丁嘉惠 這樣論述:

  本書淺顯易懂從民法之債的關係敘述規律私人間法律關係的個別勞動關係法(或稱個別勞動法)主軸,民法的僱傭契約與特別法勞動基準法的勞動契約。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及國家立法最低勞動條件保護立場,藉德國、日本與美國先進國家相關勞動法案例、臺灣在司法院判決與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解釋之實務呈現,思考契約關係的成立及消滅、契約之債務不履行、終止保護與非法終止救濟。

媒體親職議題的轉變:以1968-2018年 《聯合報》家庭版為例

為了解決兒少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吳雅婷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報紙家庭版中親職議題內涵,以1968年至2018年共五十年的聯合報為研究對象,並以家庭教育相關法規執行和通過的重要年分做為研究的時間區隔,比較三個時期親職議題的趨勢和差異情形。本研究以抽樣方式選取606篇文章,透過內容分析法進行質性為主、描述型統計為輔的分析比較,並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做為未來相關研究之參考。研究發現如下:一、聯合報家庭版親職議題前三名為親職教養、親職工作和親子關係,親職教養為報紙最常見的議題,親職工作的核心為日常照顧、親子關係互動較佳二、家庭版文章呈現親職性別角色轉變,翻轉傳統家庭內的親職角色分工,親職工作相互支援。三、家庭版報紙議題中的家庭型態隨著時代變遷

而趨向多元。四、家庭版文章中親職感受從焦慮到幸福感,顯現良好的親子關係。五、家庭問題偏少和親職資訊不夠充足六、聯合報家庭版各個時期親職議題轉變為:第一時期呈現威權親職教育;第二時期顯現以孩子為中心親職教育;第三時期展現平權的家庭關係。七、聯合報家庭版親職議題和社會習習相關,設立有關親職法規,加強父母親職責任和重要時事影響親職教育的內容。根據本研究之發現與結論,擬提出建議事項,希望作為親職教育的參考方向,並提供未來後續研究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