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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毯要烘多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蘇姍.黑波爾.歐姬芙寫的 怪物 和傑克.凱堔的 鄰家女孩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毛毯烘乾溫度的推薦,PTT、YOUTUBE、DCARD也說明:請問這樣大概要烘多久會全乾呢? 會不會變成跟熱泵一樣時間@@. 推wholesaler: 天然氣的成本沒有這麼高,印象中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小異 和小異所出版 。

最後網站棉被到底能不能烘?烘了會發生什麼?就讓本文來為大家解惑!則補充:另外,每個烘衣機品牌溫度會略有不同,如果是自己去自助洗衣店烘乾棉被的話,也要注意一下它標示的溫度範圍喔~以下以友牌果然洗使用的烘衣機為例:. 高溫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毛毯要烘多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怪物

為了解決毛毯要烘多久的問題,作者蘇姍.黑波爾.歐姬芙 這樣論述:

史上最經典的怪物回來了!死亡是我的本質、我的身體、我的血液。如果我不被允許擁有靈魂,那麼就讓我來製造恐懼吧。重現並延續瑪麗.雪萊的歌德式恐怖小說經典之作《科學怪人》一個由各種屍塊拼湊而成的生物,如何排除眾人恐懼、鄙棄、殘忍的目光,活出屬於他的人生   我看見一個似人非人的生物站在那兒俯視著法蘭根斯坦的屍首。它體型高大,四肢不成比例,一頭蓬亂的黑髮遮住了臉部,聽見我的腳步聲,它便轉過身來,露出了它的面容,其猙獰醜惡的程度實為我畢生僅見,使我不由自主的身子一縮,閉上了眼睛。這時,我突然想起法蘭根斯坦所說過的話。世上真有一個由人所創造的生物。   熱衷科學研究的維克多.法蘭根斯坦,創造出了以各種屍塊

拼湊而成的全新生命,然而這個生命卻被他視為怪物。為了毀滅他賦予其生命的怪物,法蘭根斯坦最終耗盡了體力死去。在他臨死之前,將這個詭譎的故事告訴了探險家羅伯.華頓,華頓為了替死去的朋友復仇,決定接下這未完成的任務,追殺法蘭根斯坦所創造出來的怪物。   當創造者已經不在時,那個被創造出來的怪物會有什麼下場?是否註定過著與世隔絕、充滿仇恨的一生?   法蘭根斯坦的怪物花了十年光陰逃避自己的過去,逃避世人嫌惡的目光,也逃避羅伯.華頓的毒手。當華頓重蹈法蘭根斯坦的覆轍,同時也重新啟動了創造者和他的怪物之間的復仇戰爭。原本你追我逃的關係演變成一場相互報復的戰爭,華頓努力履行他在友人臨終時所立下的誓言,他心中

那與日俱增、不停驅策他向前的恨意已化為魔鬼逐漸吞食他的心,而怪物則因為華頓殺害了世上唯一有可能愛他的女人,而展開報復行動。   為了報復,怪物長途跋涉至英格蘭,企圖殺害華頓的家人,不料卻結識了華頓那位喜怒無常的外甥女莉莉,並且愛上了她。為了使他的報復更加徹底,怪物劫持了莉莉,內心卻暗自希望對方也能夠接納他。兩人在各懷鬼胎的情況下,一起奔赴多年前法蘭根斯坦創造他的新娘、但後來又將她摧毀的荒涼之地。在那裡他發現世上還有比他自己更恐怖的怪物。   《怪物》延續了瑪麗.雪萊的哥德式恐怖小說經典之作《科學怪人》的故事,描述了法蘭根斯坦所創造出的怪物,如何在受到逼迫的情況下,發現了自己心中所具有的人性,如

何逃離那位向垂死的法蘭根斯坦誓言要追殺他的船長,又如何抗拒那個可能使他們同歸於盡的女人。蘇姍.黑波爾.歐姬芙掌握了雪萊原作中的語言和哥德式的氛圍,以充滿同情心的角度審視文學史上一個飽受詆毀與誤解的人物,你絕對不可能不愛上這個版本的科學怪人。 作者簡介 蘇姍.黑波爾.歐姬芙 Susan Heyboer O’Keefe   童書作家蘇姍.黑波爾.歐姬芙,曾以《Death by Eggplant》一書入圍《迪士尼冒險雜誌》最受兒童歡迎的圖書獎項。她的其他作品包括暢銷繪本《飢餓怪物》(One Hungry Monster),以及《飢餓怪物ABC》(Hungry Monster ABC)。《怪物》是她為

成人所寫的第一部小說。 譯者簡介 蕭寶森   台大外文系學士,輔大翻譯研究所碩士,曾任報社編譯以及大學講師,現為自由譯者,譯作包括《天鵝賊》等多部,生性好奇,喜歡閱讀、旅遊以及所有具美感的事物。 推薦文科學怪人的復仇之路既晴 Ⅰ   《怪物》(Frankenstein’s Monster, 2010)的作者是美國作家蘇姍.黑波爾.歐姬芙(Susan Heyboer O’Keefe),她曾經發表過多部童書繪本、青少年小說,本書是她第一部以成人為閱讀對象的恐怖小說。   由於《怪物》一書的故事情節,是延接《科學怪人》(Frankenstein, 1818)後續發展的仿作(parody),因此在介

紹《怪物》之前,先來談談原典《科學怪人》及其創作背景,應更能瞭解作者嘗試以《怪物》對《科學怪人》的顛覆與解構之意圖。   《科學怪人》被認為是科幻小說的起點,作者是瑪麗.雪萊(Mary Shelly),著名英國詩人雪萊(Percy Shelley)之妻。瑪麗的雙親皆為思想名家,父親威廉.葛德溫(William Godwin)是英國的政治評論家、作家,是無政府主義先驅,其探討社會犯罪問題的作品《凱勒伯.威廉斯》(Caleb Williams, 1794)被認為是推理小說的「遠古祖先」;母親瑪麗.伍士東克拉芙(Mary Woolstonecraft)是社會思想家,是女權主義先驅。   一八一六年間

,雪萊與瑪麗赴瑞士日內瓦湖畔的迪歐達第別墅(Villa Diodati)避暑,並與同行的友人詩人拜倫(George Byron)、約翰.波里多利(John William Polidori)在夜晚談天說地之際,有了「各自創作一則鬼故事」的提議。結果,拜倫寫完一個章節,波里多利將它擴展為短篇〈The Vampyre〉(1819),是吸血鬼小說的濫觴;瑪麗則是在雪萊的協助下,花費一年的時間完成了《科學怪人》。   瑪麗在書中序言提到,伊拉斯謨斯.達爾文(Erasmus Darwin)的生物實驗——這個實驗描述了某些昆蟲或微生物在烘乾以後會失去生命跡象,但只要再給予水分就會復活——以及,拜倫與雪萊漫

談了許多關於以電力讓屍體復活、以身體各部位重組成一個新的人……等超乎想像的可能性,給了她故事的靈感。   《科學怪人》甫一推出,旋即大受歡迎,人盡皆曉。後來還改編為舞台劇,出現各種版本,然而,真正讓這本書成為經典的契機,乃是英國導演詹姆斯.惠爾(James Whale)在一九三一年拍攝的同名電影。這部黑白電影承襲了舞台劇情節大成,起用包里斯.卡洛夫(Boris Karloff)飾演「科學怪人」,搭配傑克.皮爾斯(Jack Pierce)的特殊化妝,賦予科學怪人既瘋狂又理智、既陰沉又天真,令人難以忘懷的具體形象,成為日後角色的典範,也掀起了一連串以「科學怪人」為主角的電影續作,不過內容五花八門、

天馬行空,早已與原作毫無關係。後來英國導演肯尼斯.布萊納(Kenneth Branagh)的《瑪麗雪萊之科學怪人》(Mary Shelley's Frankenstein, 1994)一反過去的改編作風,力求原著精神之重現,這才讓觀眾得以從影像中一睹《科學怪人》的原貌。 Ⅱ   《科學怪人》一書,描寫航海家羅伯.華頓船長(Captain Robert Walton)一面與其姊瑪格麗特.薩維爾(Margaret Saville)通信,告訴她他在前往北極進行探險途中,偶然拯救了科學家維克多.法蘭根斯坦(Victor Frankenstein)的經過。   法蘭根斯坦告訴華頓,他在一場科學實驗裡,以

墳場、停屍間的人體,製造出一個無名的怪物,這個怪物身材魁梧、面貌醜陋,令他十分悔恨。為了向創造他的人復仇,怪物不斷謀殺、陷害他鍾愛的家人,脅迫他必須製造出另一個女性,做為怪物的伴侶。他在新婚妻子被殺後,決心消滅怪物,因此跋山涉水、飄洋過海地追到北極來。   但,終於現身的怪物卻有另一套說法。它指控人類,只因它醜惡的外表而急欲除之而後快,使它不得不抵抗、反擊。它渴望擁有伴侶,只因為它渴望愛,所以,只要法蘭根斯坦為它創造出來,它就願意遠走隱去,與人類永無爭端。   故事在一場羅生門的情況下結束,怪物消失無蹤。華頓無從判斷,他所聽見的何者為真、何者為假,只知道怪物確實存在。本書《怪物》即以此情節做為

開頭,敘述華頓為了實現壯志未酬的法蘭根斯坦之遺言,繼續追捕怪物。   相對於《科學怪人》中運用了主觀敘述、書信等多重觀點,以製造情節的矛盾與衝突,《怪物》則以怪物的第一人稱敘述為主,對怪物的內心世界更為側重,關於它對自我的嫌惡、對人類的憎恨、對情感的渴望、對復仇的偏執,處處都有生動而驚奇的書寫,從這個角度來看,可以將《怪物》視為一種「非人非屍」者的心理小說。   怪物從北極一路往南逃逸,行經羅馬、威尼斯,以流浪漢的身分在街頭逃竄、躲藏。一日巧遇了乞丐路奇歐,路奇歐因眼盲不識怪物之真貌,反而成為它的友人,這段描述無疑與《科學怪人》裡怪物與瞎眼老人狄萊西(De Lacey)的相遇、產生友誼的情況如

出一轍,更顯示出人類慣以視覺來決定好惡的「本質性仇視」。   華頓的追捕行動愈演愈烈,在《科學怪人》裡,他原本是一個勇於冒險、充滿理想的尋夢者,但到了《怪物》中,他的形象遽然一變。因船隻慘遭流冰破壞,長年心血毀於一旦,於是他把這股受挫的怨念,化為趕盡殺絕的怒火,將矛頭指向怪物。於是,被逼入絕境的怪物遂決定反撲,怪物與華頓的死鬥,將瑪格麗特的家族一併捲入。   然而,在狂暴、激情的行為之外,怪物卻也有愛智、求知的另一面。從《科學怪人》起,怪物便一邊受本能的驅使,一邊循著書頁的指引,尋找人類之所以為人類的根本原因,並思索自身的定位。這樣的傾向在《怪物》中益形顯著,它學會與人溝通,嘗試付出感情,但圍

繞在它身邊的眾人,或恐懼、或懷疑、或憎惡、或欺瞞,「本質性仇視」依然如同詛咒般糾纏它,使它時時掙扎於人、魔之間的灰色地域。   在復仇之路上,怪物卻發現自己深陷於一群性格扭曲、心理異常的人——歐姬芙設法結合現代的精神病理學,使怪物一角成為映射人類黑暗面、醜陋面的鏡子,相形之下,怪物本身反而澄淨。如是處理,超離了原著「法蘭根斯坦情結」(對科學的恐懼)的範疇,稱得上是對原著最驚人的致敬,也是最驚人的反叛了。 序曲北極附近一八二八年十月十三日羅伯‧華頓船長的私人日誌我的身後躺著維克多.法蘭根斯坦已經凍僵的遺體。天寒地凍,冷得連筆管裡的墨水都要結冰了。舷窗內側凝結了一層白霜,鉸鏈上垂著一根根冰柱。我

的鼻息有如雲霧一般瀰漫在眼前的紙頁上。我若轉身,說不定會看見躺在我床上的那具屍首也已變得通體雪白。我必須寫快一點,因為我的日誌可能是我死後唯一會留下的物件,但──瑪格麗特!我該如何描述之前所發生的事,才不致讓人以為我已經瘋了呢?我說過,為了妳,我會把我們離別期間所發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記錄下來。妳害我遭到放逐。我原本希望在這次流放過程中能夠得蒙上帝的恩典,成功的發現北極,增進世人對上帝所造的壯麗山河的認識,屆時我便得以衣錦還鄉,因為若非上帝認為我值得寬恕,祂也不會賜予我如此的恩典。然而,答案是否定的。如今連上帝也放逐了我。此刻,在執筆之際,我的手顫抖著,而這不只是因為天氣寒冷的緣故。這些字跡潦草

、墨漬斑斑的話語唯有妳能理解,而它們也闡述了我一生的命運。幾個星期前,我在雪地上救了一個男人。他當時已經奄奄一息,若非憑著他堅強不懈的求生意志,極力苦撐,可能早已沒命。他說他名叫維克多.法蘭根斯坦。又說他已經發現了創造的奧祕。這個可憐的男人獲救後,便一再的告訴我一個荒誕不經、有褻瀆上帝之嫌的故事。他說他親手創造了一個巨大的生物,但後來它卻背叛了他並毀掉了所有他心愛的事物。當他痛悔自己的愚昧行徑之後,便開始追捕它,直到它逃到這片杳無人煙的荒野。當時我想他必定是在譫妄的狀態下才會口出此言,否則怎麼可能有人能做到他所說的那種事情呢?更何況那是如此僭越上帝權限的一個舉動。不過,他雖然神智不清,對我卻有

一種奇特的吸引力,就像北方之於磁針一樣,使我日復一日的傾聽著他所說的故事,最後我終於體認到他正是我這輩子尋尋覓覓卻始終無法得到的知音。瑪格麗特,妳很清楚我在這方面的苦惱。我一直相信自己註定要孤寂一生,除了妳以外別無友伴。不過,妳雖然明白我的苦惱,恐怕也無法完全體會我對他的仰慕之情,以及渴望他的友誼與愛的那種心境。我開始想像你們兩人如果能夠見上一面將會是何等樂事,甚至已經開始嫉妒你們彼此之間將會產生的深厚情誼。然而,那使得我孤寂一生的邪惡力量仍不肯放過我。我雖然救了法蘭根斯坦,卻已經太遲了。他的身體一直未能康復,後來更隨著天氣而惡化,昨天黎明前便溘然辭世了。當時寒風悽悽,我相信我內心最美善的一部

分也跟著死去了。奇怪,我居然會在一個妄想竄改造物、褻瀆上帝的人身上看到自己。如今他死了……我開始不敢攬鏡自照。在鏡子裡,我會看到誰的臉?如果我掀起蓋在屍首上的毛毯,那裡又會出現誰的臉?我並未真正懺悔。啊,瑪格麗特,我豈敢將這些想法寫在這裡?法蘭根斯坦臨終時仍舊滿腦子幻覺。「難道我就這樣死了,卻任由我的仇家活在人世?」他問。「華頓船長,請告訴我,他最終還是逃不了的。」看他如此沮喪與憂傷,我只好加以安撫,於是便隨口說道:「你放心吧,他逃不了的。」事實上,這只是無心之言。「你要替我完成心願嗎?喔,請你發誓!發誓你會替我完成這件事。為了全人類,也為了你親愛的姊姊,請你發誓你會追捕那個怪物並且摧毀它。」

「我可以向你擔保。」他握了一下我的手後,便撇下我走了。我站在那裡看著他,不知看了多久,直到我的船員們擔心我悲傷過度,派了兩個人來把我帶到甲板上為止。死亡如影隨形,亦步亦趨。不久,我聽見聲響,便回到船艙,只見一個似人非人的生物正站在那兒俯視著法蘭根斯坦的屍首。它體型高大,四肢不成比例,一頭蓬亂的黑髮遮住了臉部,一隻巨大的手掌朝著屍首伸了過去。聽見我的腳步聲,它便轉過身來,露出了它的面容,其猙獰醜惡的程度實為我畢生僅見,使我不由自主的身子一縮,閉上了眼睛。這時,我突然想起法蘭根斯坦所說過的話。原來我這位至交所言不虛:世上真有一個由人所創造的生物。「我是個不幸的人。」它說。它的聲音柔和悅耳,頗為迷人

,但它那帶著疤痕的黑色嘴唇所說出的語言卻是如此邪惡,聽起來分外可怖。

鄰家女孩

為了解決毛毯要烘多久的問題,作者傑克.凱堔 這樣論述:

  小異的SM恐怖系列又添一味!  令人悲傷、憤怒、害怕的恐怖經典   我想把一切拉到近處,讓讀者面對,把你放進書裡的場景,讓你成為共犯。  我的目標之一,就是讓讀者連翻頁往下看,都感到罪惡。  ─本書作者 傑克.凱堔   有些事,是你至死也不想講,是你巴不得死掉,也不想看的。  我卻親眼目睹了。   故事發生在五○年代,場景設在綠樹成蔭的街區,這裡有修剪整齊的草坪、清澈的溪流與舒適的住家。我們的主人翁是個略微害羞男孩大衛,在他十二歲那年的夏天,遇見了初次讓他感到心動的女孩瑪姬。因父母車禍雙亡,瑪姬與跛足的妹妹蘇珊前來投靠遠親阿姨,住進了錢德勒家,成了大衛的鄰居。想到與瑪姬種種可能的未來,興奮

不已的大衛萬萬沒想到,他只來得及參與她如噩夢般的悲劇。   在一條死巷裡,錢德勒家陰暗潮溼的地下室中,瑪姬被綁住手腕,吊在天花板的橫梁上,嘴巴被塞住,眼睛也被蒙上,她深受精神有問題的遠房阿姨蘿絲的蹂躪,蘿絲的瘋狂影響了她的三個兒子,最後更擴及整個鄰區。一群冷漠的孩子,   和一個鼓吹惡行的成人,再加上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不忍悴睹的可怕罪行,便發生在這看似寧靜的住宅郊區。   透過糾葛其中的大衛的眼睛與耳朵,讀者也參與了蘿絲和兒子們的罪行,它道出我們心底的慾望,渴望窺探恐怖暴行的本能;我們無力轉開眼神,只能成為共犯,直到翻完最後一頁…… 本書特色   ◎今年(2009)五月,知名八卦網站POP

CRUNCH選出了十本史上最令人不安的作品,猜猜看哪本書獲得此殊榮,沒錯!就是傑克.凱堔的《鄰家女孩》。   ◎本書的創作靈感,來自六○年代、震驚全美國的印第安那殺人事件,兇手是一名叫格特魯德.巴尼澤夫斯基(Gertrude Baniszewski)的婦女,她被控告監禁、虐待,進而殺害十六歲少女希維亞.林肯斯(Sylvia Likens)。   ◎改編自本書的同名電影,於2007年在美國上映,獲得極高的評價,被比喻為《Stand by Me(伴我同行)》的終極黑暗版,史蒂芬.金也表示,這部片反映出地獄的真實面貌;以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有《美國罪行》(An American Crime),飾演希維

亞的是《鴻孕當頭》的艾倫.珮吉。   ◎作者傑克.凱堔曾被史蒂芬.金喻為「全美最恐怖的傢伙」、恐怖懸疑作家的英雄、類型讀者的標竿。《鄰家女孩》則是凱堔最具權威性的作品。   ◎這本書令人悲傷、憤怒、害怕,雖是在描述如此真實的事件,裡面卻含有許多愛,甚至有種溫柔,但衝擊性因而增強,而非淡化。   ◎本書另外收入史蒂芬.金的專文推薦,以及作者撰寫《鄰家女孩》背後的故事。   ◎另附有《鄰家女孩》原著及同名電影劇本改編的訪談。 作者簡介 傑克.凱堔 Jack Ketchum   本名為達拉斯.邁爾(Dallas Mayr),曾做過演員、歌手、文學經紀人、木材推銷員,也是位汽水迷;家裡賣花,是戰後嬰兒

潮的一員,自認在1956年時,貓王、恐龍和恐怖漫畫救了他。在進入恐怖小說領域之前,凱堔曾寫了一些詩、劇本、兒童故事、短篇小說,也曾在搖滾音樂雜誌及男性雜誌上發表文章。   凱堔的首部長篇小說《淡季》(Off Season,1980年出版),雖引發《村聲週報》(Village Voice)公然撻伐,痛責出版商出版暴力色情小說,卻被許多類型讀者所喜愛,被描述成「終極恐怖小說」,至今仍影響許多文壇新人的寫作風格。《淡季》描寫一群遊客遇到食人族的故事,原先出版的版本曾被出版社刪掉許多辛辣的情節,之後完整版重新推出,讀者紛紛收集,奉為經典。   續篇《後裔》(Offspring,1991年出版)於200

9年被搬上大銀幕,在美國的上映時間卻遲遲未定,最後決定直接發行DVD。今年(2009)五月,傑克.凱堔的《鄰家女孩》更在知名八卦網站POPCRUNCH票選中,榮膺史上十大最令人不安小說之首,可見凱堔式的恐怖即使在二十一世紀仍被視為極端的禁忌。   傑克.凱堔的作品一直以來皆為史蒂芬,金所推崇,稱他為恐怖懸疑作家的英雄,類型讀者的標竿。凱堔曾說過,他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錢賺到夠用就好,他不會為了想多賺幾個鳥錢去寫;寫作對他而言,就像一種更高階的遊戲,而且除了自慰以外,寫作是一人獨享的最大樂趣。   凱堔寫長篇、也寫短篇小說,作品多次獲得史鐸克獎(Bram Stoker Award),如短篇小說:

《盒子》(The Box)、《逝去》(Gone);合集《和平國度》(Peaceable Kingdom);長篇小說《打烊時間》(Closing Time)。被改拍成電影的有:《迷失》(The Lost)、《鄰家女孩》(The Girl Next Door)、《紅》(Red)、《後裔》(Offspring)。作者網站:www.jackketchum.net/。 譯者簡介 柯清心   台中人,美國堪薩斯大學戲劇研究所碩士,現任專翻譯。著有童書《小蠟燭找光》;譯有《不怕小孩問》、《8的秘密》等數十部作品。 史蒂芬.金專文推薦 推薦全美最恐怖的傢伙──傑克.凱堔   其實傑克.凱堔(Jack Ket

chum)這個人並不存在;那是一個叫達拉斯.邁爾(Dallas Mayr)的傢伙的筆名,假若這是機密,我當然不會隨便說出來,可惜不是;達拉斯.邁爾的名字出現在所有凱堔的小說版權頁上(有七八部在美國出版),他若為你簽名,常會簽上「達拉斯」三個字。(不過這部小說版本的讀者,看到的也許是「傑克.凱堔」!)反正我也不覺得傑克.凱堔像真實的名字;反倒更像假名。畢竟英國好幾個世代的劊子手,都沿用傑克.凱琪(Jack Ketch)這個名字,而且這位美國同名作家的小說裡,也都沒有倖存者;他總是讓活板門一開,拉緊套索,連無辜者一起賜死。   有句老話說,人生唯二可以確定的事,就是死亡與稅。不過我還可以加上第三項

:迪士尼電影永遠不可能改拍傑克.凱堔的小說。凱堔小說裡的小矮人都是食人族,大野狼從來不會喊累,公主最後會被綁在破爛小屋中的柱子上,讓瘋女人拿熨斗燙掉她的陰蒂。   我以前為凱堔寫過簡介,說他已成為類型讀者的標竿,也是我們這些寫恐怖懸疑故事者的英雄。這在當時和現在,都是事實。凱堔是最接近英國作家克里夫.巴克(Clive Barker)的美國作家……指的是其作品的感受,而非故事本身,因為凱堔很少處理神怪的議題。不過那並不是重點,重要的是,讀過他作品的作家,無一不受其影響,讀過他作品的讀者,無一能輕易忘掉他,凱堔已成為一種典範了。自從他首部小說《淡季》(Off Season)──有點像文學版的《活死

人之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問世後便如此,《鄰家女孩》更是如此,或許是凱堔最具權威性的作品。   就我認為,跟他最像的作者是吉米.湯普森(Jim Thompson),四○年代末及五○年代的神祕暴力犯罪小說家。凱堔和湯普森一樣,作品均以平裝書出版(至少在美國如此;凱堔在英國曾出版過一兩次精裝本),從未擠進暢銷書單,除了《墓園之舞》(Cemetery Dance)和《Fangoria》等類型出版品外,從未有人訪問過他(他們幾乎無法瞭解他),一般的讀者大眾幾乎完全不認識他。然而凱堔跟湯普森一樣,是個極端有趣的作家,凶殘且時而才華洋溢,卓絕的才情中帶著晦暗絕望的觀點

。他的作品呈現,是其他更知名的文學作家無力處理的──我想到威廉.甘迺迪(William Kennedy)、達克多羅(E.L. Doctorow)及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等幾位風格迥異的小說家。事實上,我認為當今美國小說家中,只有一位比傑克.凱堔更優秀而重要,那就是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這對一位知名度不高的平裝書作家而言,是極大的讚譽,卻並不誇張。不管你喜不喜歡(許多讀過小說的人大概會不喜歡),傑克.凱堔的優秀不容置疑。你大概記得,戈馬克.麥卡錫在出版《愛在奔馳》(All the Pretty Horses)這部與他之前作品迥然不同的牛仔浪漫小說之前

,亦沒沒無聞,長年窮困潦倒。   凱堔不像麥卡錫,他對密集而抒情式的語句沒興趣。他跟吉米.湯普森一樣,使用平淡無奇的美式語句,以流暢而半帶幽默的方式,讓作品變得更明快──我想到《鄰家女孩》中,那個瘋狂的小鬼艾迪,沿街走來,「打著赤膊,牙齒間咬著一大條黑色的活蛇」。但凱堔的作品特色不在幽默,而在其驚悚──就像他之前的吉米.湯普森一樣〔以《致命賭徒》(The Grifters)或《體內殺手》(The Killer Inside Me)兩本書為例,凱堔幾乎也寫得出來〕,他覺得生活裡的慘事充滿刺激,在這個世界上,一名女孩無情地遭受整個鄰區,而不只是一個瘋女人的凌虐;在這個世界上,連英雄都顯得太遲疑,太

懦弱,太猶豫不決。   《鄰家女孩》篇幅很短──僅有兩百三十二頁(編按:這裡指原文初版)──但不失為一部格局宏大的野心之作。其實我並不訝異;因為美國越戰後幾年,除了詩,數量最多的藝術表達形式就屬懸疑小說了(那幾年我們的藝術成就實在乏善可陳;咱們戰後嬰兒潮世代的人,在藝術、政治和性生活的表現都滿遜的)。也許批評挑剔的人少一點,比較容易會有好的創作吧,自法蘭克.諾里斯(Frank Norris)的《麥克悌格》(McTeague)後,情形便是如此,那也是一部凱堔寫得出來的作品(不過凱堔的版本,大概會刪掉許多煩人的對話,而大幅縮短……大概剩下兩百三十二頁左右吧)。   《鄰家女孩》(這個詞本身便呈現出

迷濛、溫和浪漫、漫步於微光中、在學校體育館跳舞的畫面)以典型的五○年代場景做開場,由一名年輕男孩口述──很多故事都這樣,如《麥田捕手》、《一個人的和平》(A Separate Peace),和我自己的小說《屍體》(The Body)。故事一開始(繼一整章的序曲之後)便非常地《頑童歷險記》:一名臉龐曬得黧黑的男孩,光著腳,頂著夏日的豔陽,趴在河裡的石頭上,拿錫罐抓小龍蝦。這時瑪姬來了,她漂亮,綁著馬尾,芳齡十四,當然了,瑪姬剛剛搬來。她和她妹妹蘇珊,住在獨力撫養三名兒子的單親媽媽蘿絲家裡,其中一名男孩是大衛小時候最要好的朋友(想當然爾)。他們一群人晚上都會擠在蘿絲.錢德勒家的客廳電視機前,看各種

情境喜劇和西部片。凱堔以簡潔精準的方式,喚起五○年代的氛圍──音樂、小國寡民的郊區生活、錢德勒家地下室的防空室所代表的各種恐懼。然後抓住他營造出來的表象,輕而易舉地將之整個翻轉過來。   首先,在大衛的家裡,父親並非無所不知的;這位父親是個無可救藥的花心男子,婚姻岌岌可危。大衛也知道這點,「老爸的外遇機會不斷,而且來者不拒。」他說,「從早到晚都會遇到馬子。」這淡淡的諷刺,威力卻絲毫不減;等你發現痛時,你已又繼續往前走一大段了。   由於一場意外車禍,瑪姬和蘇珊來到錢德勒家了(哪天真該有人研究一下,車禍情節對美國文學的影響)。一開始她們似乎跟蘿絲的孩子相安無事──吠吠、唐尼和小威利──還有蘿絲本

人,一位隨和、愛聊天、香煙一根接一根,孩子們若能對父母守口如瓶,就讓他們喝啤酒的女人。   凱堔的對話寫得很精彩,蘿絲的話聽來銳利而帶點焦躁。「你們要記取教訓哪,各位男生。」有一次她說,「要記住這個,很重要的。你們只要隨時對一個女人好,她就會幫你做一堆事情。大衛對瑪姬好,人家就送他一幅畫……女生很好把的……給她們一點好處,就讓你予取予求。」   對於兩位心靈受傷的女孩,你大概會認為,這最適合的治療環境和最好的成人,應該是……可惜咱們面對的作家是傑克.凱堔,凱堔才不玩那一套。他以前不玩,以後大概永遠也不會。   講話戲謔、看來溫和善良的蘿絲,精神其實漸次崩解,慢慢墜入暴力與妄想的深淵裡。她是一個

可怕但平凡的壞人,正適合艾森豪的時代。作者從未解釋她出了什麼毛病;蘿絲和一群在她家廝混的小鬼,用一句話做為他們的護身符──千萬別說出來。那句話可算是五○年代的代表,小說裡每個人物都牢記在心,直至最後不可收拾。   最後,凱堔對孩子們的興趣,反而比對蘿絲高──不只是錢德勒家的男孩和大衛,還包括所有在錢德勒地下室進出、凌虐謀害瑪姬的孩子。凱堔在乎的是艾迪、黛妮絲、東尼、肯尼、葛蘭,以及五○年代所有愚昧的不良少年,那些理著平頭,髮上塗蠟,膝蓋因打棒球而滿是疤痕的孩子。有些像大衛這樣的小孩,不只旁觀,還動手。有的參與其中,最後甚至夥同著拿燒燙的針,在瑪姬的肚皮上刺下「I FUCK FUCK ME」的字

樣。他們來來去去……看電視……喝可樂,吃花生奶油三明治……沒有一個人露口風,沒有人阻止地下室裡的慘事,那簡直是一場噩夢。幸福的表象下,隱藏著猙獰可怖的情節。小說之所以成功,不是因為凱堔對郊區生活的精準描繪,而是因為我們不得不信,一群冷漠的孩子,和一個鼓吹惡行的成人,再加上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這種事是可能發生的。畢竟當年確實有個叫凱蒂.吉諾維斯(Kitty Genovese)的女人,在紐約的巷弄裡掙扎數小時,最後還是活活被刺死。她不斷尖叫求救,目睹現場的人很多,卻無人出面阻止,甚至沒有人打電話報警。   他們一定是把「千萬別說出來」奉為圭臬了……其實,從「千萬別說出來」,到「咱們去幫忙」,大概

只有一線之隔吧?   敘述者大衛是小說裡的好人,難怪他會為蘿絲地下室裡最後的那場大屠殺,感到自責不已;因為善良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狀態。他知道眼前發生的事是錯的,自然會比那些缺乏道德,燒灼、割刺,並性侵鄰家女孩的孩子更加愧疚。這些事大衛都沒參與,但他也沒把錢德勒家的事告訴爸媽,或去報警,因為他其實還是想要參與的。當大衛終於挺身而出時,讀者才有了滿足感──這是凱堔施捨給我們的一道清冷陽光──卻又同時恨他未能及早行動。   如果讀者對這位可鄙的敘事者只覺得憎恨,那麼《鄰家女孩》便會像布萊特.伊斯坦.伊利斯(Brett Easton Ellis)的《美國殺人魔》(American Psycho)一樣

,在道德拿捏上失了分寸。大衛也許是凱堔筆下,最能引發讀者共鳴的角色了,他跟伊利斯所寫的色情商相差了十萬八千里。大衛的複雜心理,使本書更能引發回響,這是他早期作品中少見的。讀者會同情大衛,瞭解他一開始為何不願去告發蘿絲,因為蘿絲對孩子沒有歧見,不會當他們是礙手礙腳的討厭鬼,我們也能瞭解,大衛何以無法辨識是非。   「有時,這部電影會變得頗像六○年代末期的片子。」大衛說,「大部分像外國片──讓人覺得置身於某種迷人而深具催眠作用的朦朧幻影中,畫面飽含層層疊疊的意涵,最後卻又了無意義。演員則個個頂了張撲克臉,面無表情而被動地飄過一個個噩夢般的場景。」   對我而言,《鄰家女孩》最傑出的,就是到最後,讓

我能以自己的觀點去接受大衛──但在某方面又很排斥──就像吉米.湯普森的《體內殺手》中,那位獰笑著痛毆殺人的神經警長勞.福特一樣。   當然了,大衛比勞.福特可愛多了。  所以才會這麼令人搖頭。   傑克.凱堔是一位天生的小說家,他對黑暗人性的瞭解,也許只有法蘭克.諾里斯與麥爾坎.勞瑞(Malcolm Lowry)能夠匹敵。凱堔善於為讀者創造緊張懸疑,令人欲罷不能的小說〔華納出版的《鄰家女孩》平裝封面,是一名啦啦隊員的骷髏,跟書中內容毫不相干;看起來反而像是安德魯絲(V.C. Andrews)的恐怖浪漫作品,或史坦恩(R.L. Stine)的青少年恐怖小說〕。凱堔是懸疑高手,小說也非常好看,卻遭

到封面和呈現方式的嚴重扭曲,就如同吉米.湯普森的小說封面一樣,無法如實展現作品內容。《鄰家女孩》的生動,不是安德魯絲的作品所能比擬,大多數的大眾小說都達不到這樣的境界;這部作品不僅保證恐怖,它是真的令人毛骨悚然,卻又讓人放不下手;真正是欲罷不能。讀者害怕讀下去,卻又忍不住要看。凱堔在主題上的企圖心雖然低調,卻十分宏大;然而他的企圖心並未妨礙小說家的主要工作──以優雅或邪惡的手段去誘騙讀者。凱堔的手段大都是邪惡的……可是天哪,那手段可真誘人啊。   《鄰家女孩》遠遠勝過愚蠢感傷的《香杉市慢步華爾滋》(Slow Waltz in Cedar Bend),或不痛不癢、詭計連連的《造雨人》(The R

ainmaker),只看《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書籍的讀者,很難認識凱堔。不過我覺得,少了凱堔,我們的文學經驗會變得較為貧乏。他是個貨真價實的標竿,一名優秀的作家,少數在「精英作家圈」外真正具有分量的人。吉米.湯普森的作品,在許多同儕精英作家的作品絕版、被遺忘後,依然不斷再版與被閱。同樣的情形,必然會發生在傑克.凱堔身上……只是我希望他能像湯普森一樣,在死前便享受成果。像《鄰家女孩》這種勢必會引起注意與評論的作品,可將他往成功推進一步。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於緬因州,邦格 作者後記   「誰愛你,寶貝?」神探柯傑克說。(註:Kojak,美國偵探影集主角。)  我不知道誰愛我,卻知道自己害

怕什麼人和什麼事。   廣義地說,就是指無可預期的事。我不是指怪力亂神,而是指老人癡呆症、愛滋之類的事。有一天我走在百老匯大道,沒想到一座橡木製的化妝台竟掉在距離我兩步遠的人行道上。「那種事」令我害怕,驚嚇,且令我憤怒。   我對那些令我害怕的人也有同感,他們令我髮指。我拒絕跟連續殺人狂分享地球,這些人看起來跟我很像,講話跟我也像,而且頗具魅力,只是他們有個奇怪的地方,天啊,他們喜歡把別人的乳頭咬下來。   這不只是與受害者感同身受而已,我的意思是,我也有乳頭啊。   反社會者也令我害怕憤怒,不僅是一般的反社會者,還有那些在佛羅里達,詐騙老太太土地的金光黨。所有這些沒良心的人都令我生氣。我認識

一名女士,她老公在股市慘賠,為了還債,冒用她的名義超貸二十五萬美元,更甭提國稅局的各種表格了,如今房貸利息加上要補繳的稅款,終於東窗事發了。而她──有一個孩子要養,竟然還可悲地像八歲小孩依戀父親一樣地愛著她的老公──自從一九八九年三月後,就再也沒見過或聽到他的消息了。別人也一樣,他溜掉了,沒人能拿他如何,卻讓整個世界像蒼蠅般地纏著他老婆和兒子。   我一直很想寫個關於這種爛人的故事,寫他們的非我族類,以及當我們這些人類相信他們跟我們同屬一族的後果。   我在傑.羅伯.納許(Jay Robert Nash)的《惡魔與壞蛋》(註:Bloodletters and Badmen,內容為美國真實的犯罪

殺人事件)中看到一個這種角色。   她的罪行非常罕見,令人深惡痛絕。(註:這裡是指六○年代、震驚全美國的監禁、虐待事件的凶手,一名叫格特魯德.巴尼澤夫斯基[Gertrude Baniszewski]的婦女。)   她在為期數個月的過程中,在青少年兒女的協助下──最後連鄰居小孩也來參與──將一名寄宿的十六歲女孩,當著她妹妹的面凌虐至死,理由是要「教她如何在世上當一名女人」。   她的小孩令我想到了《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的某個部分,且不管小孩子──因為是這個女人,這個大人容許他們,指揮他們,並一步步引導他們參與這場病態教學遊戲的。她本質上鄙視女性,除了自己的苦,完全漠視他

人的苦,並將她的想法灌輸給一群青少年,傳遞給那女孩的朋友。   書裡有一張她的照片,她在一九六五年犯罪,時年三十六,但書裡的容顏彷若六十歲,皮膚鬆弛而污斑點點──皺紋橫生──薄而憤恨的嘴,漸退的髮線。她頭髮邋遢,髮型整整落伍了十年。   深陷的大黑眼既凶惡又空茫,令人生畏,我立刻對她憤怒起來。  也一直忘不了她。   幾年後家母去世了,她在愛的氛圍中,去世於我自幼所知、也是自小成長的新澤西家中。那個房子從各方面而言,都還是我的本家。我慢慢處理這兩項損失,隔一段時間便離開我的公寓,在那兒待一長段時間,處理她的財物,重新跟鄰居相熟,回憶過去。   那時我在改寫《她醒來》(She Wakes),這是

我到目前為止,唯一的一部志怪小說。我已經把小說擱下一陣子了,能回頭改寫也滿好的,因為我那陣子實在無心寫新的東西──或寫實的東西。一位在陽光斑斕的希臘島嶼上轉世的女神,剛好適合我。   可是漸漸的,那女人開始慢慢再度浮現了。  也許是她那一九五○年代的髮型吧,我也不曉得。   小時候,我們家那條街是條死巷,家家戶戶都生了一堆戰後寶寶,我可以想像她在那裡幹那件事。你若經歷過五○年代,就會明白那個年代的黑暗面。各種壓抑的情緒,已積聚到隨時會爆發開來了。那種孤立與人們的特質,極適合讓我將真人實事轉化成小說。   因此我想,把時代拉回到一九五八年,我十二歲的時候,場景不在實案發生的中西部,而改到新澤西。

  在新澤西待了整個夏天,回憶不斷湧現。林子的氣味,地下室陰溼的牆壁,一些多年來我忙到無暇多想的事,此時在夜裡令我難以成眠,太多浮現的細節了,擋都擋不住,而我也不想去擋。我甚至不時想到當時喜歡的東西,小溪、果園、家家夜不閉戶,還有貓王艾維斯。   但我也不是在寫《快樂時光》(註:Happy Days,美國五、六○年代電視情境喜劇)。自從我的第一本書《淡季》(Off Season)之後,我從沒寫過主題這麼嚴酷的書,而《淡季》寫的還是緬因州海邊的食人者。不管我寫得多麼劇力萬鈞,還是不會有人正眼瞧它,但這是跟虐待兒童有關的書。虐待手法極端到令我決定淡化一些細節,有些則全部略過。   卻依然極端。

  但我不能因此就不寫了。問題在於,如何維持故事的極端性,同時呈現出受虐兒每天的真實生活。   提出技術問題是一種手法。我利用第一人稱,藉一名鄰家男孩來講述。他很困惑,卻不夠敏感,在欺凌的刺激與悲憫間猶豫不決。他看到很多,但不是全部,這種手法讓我能輕描淡寫一些事,而不必重點著墨。   而且述事者是在三十年後才說的,這時他已經是大人了,可以做刪修。因此當事態演變到最不堪時,我就讓他說,對不起,我不打算告訴你們,要的話,自己去想像吧,至於我,我不幫你們。   懸疑小說採第一人稱?述,讀者的同情心會自動轉移到受虐的對象身上。我在《捉迷藏》(Hide and Seek)也使用相同的手法來達成效果。讀者

知道描述者會活下來,所以就比較不會擔心他的人身安全(不過讀者可以擔心他的道德尺度,那也是這邊希望達到的效果)。若是處理得好,讀者會擔心他在乎的人的安全,在本書中,即是鄰家女孩和她的妹妹。   這有點複雜,因為若他關心的人不夠吸引人、讓人同情,或讀者本身並不像?述者那麼喜歡律師或狗,讀者最後只會冷眼看著壞人行惡或施暴,或乾脆把書合上了。   我想我是太杞人憂天了(這點他很有信心)。如果本書有道德的灰色地帶和壓力,那是應該的,因為那正是男主角必須解決的問題,決定自己的觀點。我不會太擔憂,因為我很喜歡這兩位女孩,這點是無庸置疑的。她們不僅是受害者,在某些方面而言──尤其她們又是姊妹──我覺得她們非常

勇敢。   也因此相較之下,其他那些人便令我害怕。   令我恐懼。尤其每次打開報紙,或看晚間新聞,或跟被醉酒的丈夫毆打的婦女談話時,都令我憤怒不已。 第二十八章「我們跟她講突擊的事了。」唐尼說。「跟誰說?」「蘿絲,我媽媽,要不還會有誰,笨死了。」我進門時,唐尼一個人在廚房做花生奶油三明治,我猜那是當天的晚餐。流理台上有花生奶油、葡萄果醬的油跡和麵包屑。我好玩地數了數抽屜裡的餐具,還是只有五組。「你們跟她說啦?」他點點頭,「是吠吠說的。」唐尼吃了一口三明治,然後坐到客廳桌邊,我在他對面坐下,木桌上有一條以前從沒見過的半吋煙痕。「天啊,她怎麼說?」「什麼都沒說。好奇怪哦,好像她本來就知道,你懂吧

?」「本來就知道?知道什麼?」「知道所有的事啊,好像沒什麼關係,好像她老早就知道我們在幹那件事了,好像每個小孩都會那樣。」「你是在開玩笑吧。」「沒有,我發誓。」「狗屁啦。」「我告訴你,她只想知道有誰跟我們玩,所以我就告訴她了。」「你告訴她了?你把我、艾迪、每個人都招出來了嗎?」「我說過她不在乎了嘛。喂,你別那麼緊張好不好,大衛?她又沒覺得怎樣。」「黛妮絲呢?你也跟她講黛妮絲了嗎?」「是啊,全講了。」「你有說她沒穿衣服嗎?」我真是不敢相信,我向來以為威利比較笨。我看著唐尼啃三明治,他對我笑了笑,搖搖頭。「告訴你,安啦。」他說。「唐尼。」「真的啦。」「唐尼。」「幹嘛,大衛。」「你瘋了嗎?」「沒有啊

,大衛。」「你有沒有想過,萬一怎麼樣的話,我會……」「你不會怎樣啦,拜託別這麼大驚小怪行嗎?拜託,她是我老媽吔,你沒忘記吧?」「所以我就應該很放心,讓你老媽知道我們把一個裸體的小女生綁到樹上了嗎?」他嘆口氣,「大衛,我要是早知道你這麼白癡,就不跟你說了。」「白癡?」「是啊。」這下換唐尼生氣了,他把最後一口黏糊糊的三明治塞進嘴裡,然後站起來。「你是豬啊,要不然你以為防空室裡是怎麼回事?現在是怎麼回事?」我呆呆地看著他,我怎麼會知道防空室裡怎麼回事?誰在乎呀?接著我懂了。瑪姬在裡面。「不會吧。」我說。「就會。」唐尼到冰箱裡拿可樂。「狗屎。」他大笑說:「你能不能別再說狗屎?你若不信,自己去瞧瞧,媽的

咧,我只是上來吃三明治的。」我衝下樓,還聽見他在後頭高聲大笑。外面天色漸黑,因此地下室的燈是亮的,裸露的燈泡懸在階梯下的洗衣機、烘衣機,以及角落抽水機的上方。威利站在蘿絲後面,防空室的門口。兩人手裡都拿了手電筒。蘿絲扭開她的手電筒,像哨站的條子一樣,朝我晃了一下。「大衛來啦。」她說。威利瞄我一眼,意思是誰理他呀。我張開嘴,覺得好乾,我舔舔嘴唇,對蘿絲點點頭,然後從門口望進角落。一開始我還沒意會過來──大概是因為太突兀,加上是瑪姬,而蘿絲又在那兒的緣故吧。我覺得像在做夢一樣──或像萬聖節玩的某種遊戲,所有人都化了妝,即使知道對方是誰,還是不太認得出來。接著唐尼走下樓,用手拍拍我的肩膀,遞給我一罐

可樂。「懂了吧?」他說,「我就跟你說嘛。」我真的懂了。他們把釘子釘進老威利架在天花板上的橫梁裡──兩根間隔三呎的釘子。他們割了一條兩倍長的曬衣繩,綁住瑪姬的手腕,然後把繩子纏到兩根釘子之間,再把繩子綁到沈重的工作台桌腳。這樣一來,只要解開桌腳上的繩子,繞著釘子調整鬆緊度,再綁好繩子就成了。瑪姬站在一疊書上──三本厚厚的紅色世界百科全書。她的嘴被塞住了,眼睛也蒙上了。瑪姬光著腳,穿著髒兮兮的短褲和短袖上衣,她拉長身子,露出衣褲之間的肚臍。瑪姬的肚臍是凹進去的。吠吠在她面前來回走動,拿著手電筒上上下下地照著她的身體。瑪姬眼罩下的左臉頰上,有一道瘀傷。蘇珊坐在一箱蔬菜罐頭上看著,頭髮上綁著藍色絲帶做

的蝴蝶結。我看到角落有一堆毛毯和充氣床墊,才知道瑪姬睡在那兒,我不知道這情形有多久了。「大家都到了。」蘿絲說。淡琥珀色的昏光自地下室其他地方射進來,但防空室裡則以吠吠的手電筒為主光,隨著他的走動,陰影搖晃不定,更添鬼魅氣氛。高處唯一的鐵窗,似乎也微微來回移動。兩根支撐天花板的四吋見方木柱,以怪異的角度斜過房間。堆在瑪姬床舖對面角落的斧頭、鶴嘴鋤、鐵橇和鏟子,似乎互換位置,忽近忽遠而變幻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