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購買農地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法人購買農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文昌寫的 土地法規體系(七版) 和林洲富的 實用強制執行法精義(16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Taita電子報第02期也說明:另為促進農業經營效率,本會積極推動年輕人力或農企業法人投入農業行列,如漂鳥運動、園丁計畫等,有意加入農業經營行列之人力,對如何購買或租賃農地之需求殷切,面對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劉維真所指導 劉鎮宇的 土地增值稅租稅規避之研究 ─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為中心 (2019),提出法人購買農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土地增值稅、租稅規避、稅捐規避、實質課稅原則。

最後網站建立農業生產法人制度促進企業化經營之探討則補充:大,允許農業生產法人取得農地後如未能實際經營農業,而進行土地投機時,則不但不能促 ... 本研究調查樣本農企業公司購買農地之目的以擴大耕作面積佔多數(59.77%),其次為.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人購買農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法規體系(七版)

為了解決法人購買農地的問題,作者許文昌 這樣論述:

  本次改版,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等,均有重要修正。   學習土地法規為地政入門的第一步,也是走進不動產領域的基礎知識。然而土地相關法律及規章,如牛毛般,繁雜零亂。許文昌老師以其多年教學心得及實務經驗,去蕪存菁,汰枝留幹,化繁雜為簡單,化零亂為有序,整理出這本架構清晰、層次分明的土地法規。   本書內容深入淺出,見解獨到,讓讀者對土地法規之認識有清新脫俗、煥然一新的感覺。

土地增值稅租稅規避之研究 ─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為中心

為了解決法人購買農地的問題,作者劉鎮宇 這樣論述:

節稅與避稅在稅捐稽徵實務之認定上往往模糊不清,前者屬合法行為,後者則是採取迂迴且複雜之手段,完成其所欲達成之經濟目的,亦得到減低、免除租稅或取得租稅優惠之稅法上利益。此時,稅捐稽徵機關將以「實質課稅原則」對納稅者之手段予以否定,藉由認定納稅義務人「濫用」法律形成的手段,並將行為人所選之法律形式擬制成「通常」之法律形式,調整其應承受之租稅負擔。在移轉不動產之過程中,最常遭遇的稅目便是土地增值稅,其為租稅規劃中,最難節的稅目之一,也是納稅者亟欲避開繳納之稅賦。該稅目之核課在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間時有攻防,對納稅者究係為合法節稅行為或是脫法避稅行為有所爭執,而對於該爭執往往訴諸行政訴訟以求解決。納

稅者節稅規劃之權利與脫法避稅之分際為何?本研究以法實證之研究方法,蒐集土地增值稅租稅規避相關之法院判決,發現納稅人於該稅目之租稅規避手段有:「互為買賣自用住宅用地之雙方中地價較低者高報本次移轉現值」、「藉夫妻贈與分配自用住宅用地所有面積後一併出售並申請優惠稅率」、「依《企業併購法》移轉土地與子公司並記存土地增值稅後捐地與政府」、「私立學校受贈土地未按捐贈目的使用土地」、「安排出售及重購後申請退稅」、「目的為捐贈土地與政府之信託登記但實際隱藏買賣行為」、「藉共有物分割或合併墊高前次移轉現值後移轉土地」、「出賣設有抵押權之農地予農民」、「第三人利用農民名義購買農地」、「被法人利用農民名義購買農地後

更名」以及「法人購買農地信託予農民,信託關係消滅後移轉予指定農民」。本研究分析及評論前述手段與法院、稽徵機關認定依據後,認為土地增值稅之租稅規避仍應為個案認定,且該稅目之節稅、避稅與逃漏稅應予區辨分明,實質課稅原則之應用,亦應以法律解釋方法為主,非事實認定方法。同時提出行政程序以及相關法規之修法、改進建議供立法者與主管機關參考。

實用強制執行法精義(16版)

為了解決法人購買農地的問題,作者林洲富 這樣論述:

  本書首章介紹強制執行之基本概念作為導論。繼而按法院執行實務之進行程序,依序介紹保全、不動產、動產、其他財產權及非金錢債權之執行。本書除說明、整理實務與學說外,為方便讀者掌握重心,茲於每節之首說明研讀重點,形成問題意識。並於每章之末節,針對法律爭議,提出解決方案。另為使讀者能知悉國家考試之動向及重點,茲蒐集司法官、律師、司法事務官、三等書記官、民間公證人、執行官及執達員之強制執行試題,以現行法條及學說理論為論據,進行說明與分析,藉由考題之研習,以瞭解強制執行法之學習重點所及法律問題之爭議所在,並熟悉國家考試之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