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政通報法規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社政通報法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呂立寫的 聽,傷痕在說話:呂立的兒少保護醫療現場紀實,守護受虐兒,重拾家的力量 和張庭的 社政法典-2022社工師.社會行政類科.公幼教保員(14版)(一品)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社政人員責任通報行政獎懲及調查處理 ...也說明:一、為強化縣內社政人員對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責任通報制度,加強責任通報案件之調查處理及行政獎懲,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親子天下 和一品所出版 。

亞洲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南玉芬所指導 李竣晟的 居家托育人員對兒童保護服務責任通報態度之研究 (2021),提出社政通報法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居家托育人員、信任程度、責任通報、態度、兒童保護。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跨專業長期照護碩士學位學程在職專班 洪啓峯所指導 呂美卿的 影響居家護理個案對居家醫療整合照護使用意願之探討-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某居家護理所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居家護理、長期照護、居家醫療整合照護的重點而找出了 社政通報法規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灣社交距離App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則補充:... 預防接種單位及諮詢資訊 · 衛生專業人員工作指引 · 相關法規與委員會 ... 通報定義及採檢 · 實驗室診斷 ·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社政通報法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聽,傷痕在說話:呂立的兒少保護醫療現場紀實,守護受虐兒,重拾家的力量

為了解決社政通報法規的問題,作者呂立 這樣論述:

看到一次次被救回的孩子,最後來到醫院卻還是被打死, 我認為,保護兒童不只是醫生能做,你同樣能盡一份力! ∼呂立醫師∼     「是爸爸打的,可是你不要怪爸爸喔!是因為我不乖,他才會拿『愛的小手』打我」---5歲男孩陽光笑臉下的遍體麟傷。   「為什麼媽媽不救我?」---被媽媽同居人浸燙的9歲男孩,在病房內冰封了對媽媽的愛。   「欸!老師,我被性侵了。」--智能障礙生說不出清楚的求救聲。   「我不想死掉,為什麼媽媽要抱我從橋上跳下去?」攜子自殺而倖存的孩子被迫一瞬間長大。   「我的孩子只是感染病毒。」3歲白血病男孩因著媽媽抗拒化療而在家中死在媽媽眼前。

  「石頭夠熱才能把毒氣逼出來。」迷信另類熱療法的媽媽把孩子的肉都燙焦了。   「我想活下去,為什麼媽媽不讓我接受治療?」17歲白血病少年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真實版。     呂立,除了是台灣友善兒童醫療之父,也是兒少保護醫療的關鍵推手,曾獲紫絲帶楷模獎,他努力救受虐兒的命,更想醫治他們的恐懼!     25個受虐兒身與心的紀實故事,如同揭開了潘朵拉的盒子,   每個故事的背後,都是一個生命教育的思索、一個社會議題的探究、一個制度疏漏的反思。     17歲白血病少年求生意志堅強,卻苦於沒有醫療自主權,被迫與反對他治療的媽媽對抗,因而母子絕裂,這個故事承裝的是生

命權與親權孰輕孰重的思考,更撞擊了現行的法律制度。     由呂立來述說這一個個看似生命悲歌的故事,沒有天問式的悲情吶喊,而是以他獨有的醫者仁心,用理性客觀,卻又不失人性溫暖的帶領讀者同理施虐者的心理狀態、處境,以及所有兒少保護工作人員所面臨的掙扎與困難。     這本書提醒所有讀者,兒虐的可怕之處不僅是孩子身體上的傷痕,還有對孩子未來造成的扭曲與影響。作者試圖喚起你我人性的光輝,提醒大家還能夠做些什麼,而不是急著責怪什麼。     透過本書,讀者看到的不只是一個個令人揪心的故事,還有許多相關兒虐的知識,比如疏忽、生命權等概念,讓讀者能更加理解兒少保護需要重視的各種層面

。不僅如此,作者也提供了許多相對應的解決方式,讓讀者在心情沉重之餘,也能對未來有光明的期待。     身處20年兒少保護現場,呂立醫師最真心的呼籲與建言~~     ◎兩聲清脆的巴掌聲在警察局內響起,隨之引爆的是一陣怒斥:「又當小偷!講都講不聽!看我把你手打斷!」     →台灣多年來透過倡議、立法推動「校園零體罰」,那麼,在學校不能打小孩,為什麼在家裡就可以?老師不能打,為什麼家長就可以?      ◎「我們常聽到照顧者說『我保證不會再打小孩』,但他自己可能從小被打到大,只會這一招,沒有學過、看過別的正向教養方式,如果無法積極幫忙這樣的家庭,誰能保證沒有下一次

?」     →藉由社工,鄰里街坊的關心與協助,我們才有機會打開門,讓照顧者知道,他們有更多、更好的選擇來照顧、教養孩子。     ◎「小孩反覆受傷,卻找不到可歸責的對象,真是件讓人沮喪的事。司法上的證據要求很嚴謹,只是從醫師的立場,我會覺得,醫學影像傳遞出的資訊其實很強烈,沒有那麼薄弱。」     →台灣受虐致死的兒童數量與施虐者被起訴案件量相較不成比例,我們的司法就像是受虐兒的上衣,隱藏在衣服內的受虐兒不知凡幾,但有誰能掀開上衣,檢視司法通報、偵辦體系的問題呢?     ◎「『因注意而未注意』或『應就醫而未就醫』,在我看來都屬於『疏忽』型態的兒虐事件,而找出

『疏忽』的個案是為了幫助有需要的孩子與家庭,並不是為了責難照顧者。」     →瑞士專業育兒指導員主動進入家戶關心的制度是「同村共養」的概念,而且是政府把專業人士送給媽媽,成為大家的「媽媽友」。   名人推薦     ▌感動推薦 ▌   隋棠(知名演員)   夏嘉璐 (主播、主持人)   台灣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     ▌真誠推薦 ▌   張秀鴛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   林志嘉 (兒童福利聯盟董事長)   白麗芳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   家扶基金會   蘇巧慧 (立法委員、水獺媽媽巧巧話節目主持人)   王婉諭 (立法委員)

    ▌專業推薦 ▌   吳明賢(台大醫院院長)    黃立民(台大兒童醫院院長)    黃璟隆(新北巿立土城醫院院長兼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兒少保護中心公益計畫主持人)    吳美環(台大醫學院特聘教授)    夏紹軒(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兒童加護病房主任、衛福部推動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計畫主持人)    黃瑽寧(馬偕兒童醫院兒童感染科主治醫師)     小劉醫師(外科)    鄧惠文(精神科醫師、榮格心理分析師)    ▌好評推薦 ▌   哇賽心理學   孫明儀(社工師、嬰幼兒心智健康治療師)   郭葉珍(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副教授)

  賴芳玉(家事法知名律師)   黃致豪(執業律師/司法心理學研究者)

居家托育人員對兒童保護服務責任通報態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社政通報法規的問題,作者李竣晟 這樣論述:

居家托育人員為責任通報人,其個人背景、文化、價值觀、對法律的理解程度以及與被通報人的關係、互動都會影響通報人是否通報的決策,本研究為探討哪些因素會影響居家托育人員對於責任通報之態度。研究目的:了解居家托育人員對於現行兒少保護責任通報制度的理解程度、了解居家托育人員對於現行兒少保護責任通報所持的態度、探討居家托育人員通報與否之決定性因素。研究方法:本研究採取量化與質化混合研究,以立意抽樣方法,請高雄區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協助發放線上問卷,共計回收241份,並深度訪談三位居家托育人員,並將結果綜合討論。研究結果:本研究之居托育人員主要為女性(99.2%)、50歲以上(40.2%)、已婚或喪偶(87

.1%)、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57.3%)、年資未滿5年(36.5%)、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36.9%)、收托2人(47.7%)、收托兒年齡介於1歲至未滿2歲(43.3%)、日間托育(80.9%)、每年平均在職訓練時數18小時至30小時(90.9%)。研究結論:居家托育人員之教育程度與對兒保通報之信任程度達顯著性差異、影響居家托育人員通報與不通報之關鍵因素主要包含:擔心誤報、擔心人身安全以及擔心工作受到影響三點。

社政法典-2022社工師.社會行政類科.公幼教保員(14版)(一品)

為了解決社政通報法規的問題,作者張庭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適用準備公職社工師、高普考等社會行政類科相關考試的考生及實務工作者。   使用功效   編排體例.詳盡完整   □立法沿革:揭示立法時程   □星號標示:引導重要條文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焦點:歸納關鍵考題   □國考記錄:探究命題軌跡   全新格式.與時俱進   □32開橫排列:配合國考格式   □項目分明:方便記憶查閱    改版差異   收錄最新修改法規及高普相關試題,幫助讀者掌握命題軌跡。 本書特色   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險類、社會救助類、勞工類、就業安全類、人口、人團及國宅類、兒童及少年福利類、婦女與家庭福利類、老人福

利類、身心障礙福利類、社區福利及社工專業類、志願服務類、教育類、其他社政類。   法律條文   法條條次以粗黑體呈現;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條項文字內容清晰,方便查閱。   重點標示   依據法律條文命題的重要性,以符號『★』代表重要;『★★』代表很重要;『★★★』代表非常重要。   條文要旨   為促使讀者加深研習效率,於條次之後,依據條文內容附予相對應之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   條文要旨之後,例示近年國家考試命題紀錄,次序上以年代近者為先,以利讀者探究命題軌跡。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   主要法規之後以表格方式臚列命題焦點,並輔以近年國家考試申論試題以資印證,供讀者

查閱對照及演練。  

影響居家護理個案對居家醫療整合照護使用意願之探討-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某居家護理所為例

為了解決社政通報法規的問題,作者呂美卿 這樣論述:

背景及目的:我國人口結構已由高齡社會朝向超高齡社會,接踵而來,慢性病、失能、失智人口逐年攀升,針對行動不方便、又有就醫需求的民眾,政府於2016年實施「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提供到宅醫療服務。居家醫療,除了提供可近性、經濟性、便利性、持續性、周全性之到宅醫療與照護,更能減少不必要住院,降低醫療支出,提升照護品質並落實在地老化的政策,然而許多案家有此需求但未參加。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北部某市立聯合醫院附設居家護理所之個案,影響參加居家醫療整合照護服務的相關因素。研究方法:採用橫斷式研究設計,使用Andersen所提出醫療利用性模式為架構,以居家護理服務個案主要決策之照顧者為收案對象。經由問

卷共完成91份有效問卷。研究工具採用結構式問卷共62題,問卷分四部分,分別為:被照顧者及照顧者基本資料、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認知、照顧者知覺量表、照顧者負荷量表。統計方法為描述性統計、 t檢定、Anova檢定、卡方檢定、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與多元邏輯斯迴歸分析。結果:不同的固定就醫場所與參加居家醫療整合照護呈統計上顯著差異。照顧者壓力知覺與壓力心理、社會與財務負荷有低度正相關,壓力生理負荷對壓力心理與社會負荷有高度正相關,壓力財務負荷對壓力生理、心理與社會負荷有中度正相關,壓力心理負荷與壓力社會負荷有高度正相關。影響居家醫療整合照護之預測因子為固定就醫場所。結論:本研究結果顯示傾向及需求因素無顯著相

關,而促使因素中個案有固定就醫場所,參加居家醫療整合照護服務達顯著相關。有無固定的就醫場所是消費者對組織易接近或熟悉的地方,常被用來預測醫療服務利用度的高低,有固定就醫地點、醫師,能有連續性及協調性的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