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寫的 2022警察法規搶分小法典(一般警察考試適用)(重點標示+精選試題)(上榜生好評推薦)(五版) 和程湘,墨羲的 2022警察法規概要(一般警察考試適用)100%題題詳解(贈四等一般警察模擬考試卷)(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56 條(101.06.21 版)也說明:被處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即時完納罰鍰者,得於執行通知單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執行之警察機關申請許可分期繳納。 警察機關應於接受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斟酌被處罰人之經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陳春生所指導 陳文貴的 違反行政義務行為之處罰競合關係研究 (2011),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政罰、刑罰、一行為、數行為、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梁添盛所指導 林佳宏的 社會秩序維護法存廢論 (2010),提出因為有 社會秩序維護法、社違法、行政制裁的重點而找出了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的解答。

最後網站南投縣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則補充:(4)拘留不包括罰鍰易以拘留。 停止營業. 沒入. 免除其處罰. 送交教養機構. 收容習藝. 總. 計. 違反情形. 南投縣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 中華民國108年12月.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警察法規搶分小法典(一般警察考試適用)(重點標示+精選試題)(上榜生好評推薦)(五版)

為了解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全新改版,收錄出版日前最新修正法條!   ★三大類33種警察法規彙整!   ★內嵌101~110年警察人員三、四等試題,掌握近10年警察法規命題關鍵軌跡!   【常見問答】   Q1: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1: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2:本書內有包含題目嗎?   A2:本書除了常考條文以外,還包含101-110年警察考試三、四等試題。   【考試簡介】   111年一般警察特考報名日期為3月8日至17日,考試日期為6月18日至19日。懷抱著警察夢的人,即使錯過了警專、警大,只要年滿18歲未滿37歲,具有警察學校以外的高中職以上學歷(無須役畢),也可透過警

察考試進入警界。通過警察四等考試,每月實領薪資上看6萬元。   民國100年開始招考的「一般警察特考」排除警校體系,僅限一般民眾報考,沒有警校生競爭,加上每年錄取名額多,錄取機率高,是民間人士加入國家警察團隊的最佳管道。   一般警察四等考試分為「行政警察、消防警察、水上警察」三大類科。其中行政警察的專業科目為「刑法概要、警察法規概要、犯罪學概要」共三科,皆為申論選擇混合題型。   四等行政警察就是一般民眾最常見的派出所警員,職責以較低危險性的外勤工作為主,包括派出所值班、備勤、戶口訪查、交通指揮、酒駕欄檢、臨檢、巡邏等。   在一般警察四等考試三大類科中,行政警察的特色就是每年開缺很

多,特別適合具有法律背景,對第一線基層警察工作有熱忱的青年報考。準備行政警察考試同時,再多讀「監獄學概要、監獄行刑法概要」2科也可一併攻略111年8月筆試的司法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增加上榜機會。   【本書適用】   這本《警察法規搶分小法典》適用於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行政警察)考試、警察人員特考(警察特考)三、四等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法條一大堆哪一條最常考?   別擔心!三民輔考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根據警察人員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彙整分為「警察行政組織法、警察行政作用法及警

察一般行政救濟法」三大類共33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如再搭配本社出版的《警察法規概要》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實力倍增。   完整條文+重點標示+精選試題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警察人員101~110年相關考試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

比純法條書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又要考前衝刺的話,不妨帶上這本薄書,充分利用考場零碎時間,優雅地抱抱佛腳,有抱有保祐。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集會遊行法: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將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關於年齡限制之消極資格,由「未滿二十歲」修正為「未成年」,並配合民法已將禁治產宣告修正為監護宣告,增訂「輔助宣告」之相關規定而修正相關規定。又釋字第六三六號宣告檢肅流氓條例因部分條文欠缺明確性、不符正當法律程序、有違比例原則及訴

訟權保障、有導致受感訓處分人身體自由遭受過度剝奪之虞,刪除「或感訓處分」。   2.社會秩序維護法:   (1)鑑於性別平權觀念漸受重視,且性騷擾或猥褻對象非僅限異性,故本法裁處之對象不應僅限於調戲異性者,故將條文中「異性」改為「他人」。並刪除第八十七條之「三日以下拘留或」等文字。   (2)鑒於前已刪除關於易以拘留之規定,其後涉及罰鍰執行部分,係由警察機關依行政執行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增訂有關警察機關移送行政執行期限之規定,並配合刪除有關易以拘留執行時效之規定;另增訂罰鍰逾期未完納者,由警察機關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之規定,以期明確。   3.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依聯合國二○○六

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意旨,締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得平等與有效之法律保護,使其不受基於任何原因之歧視;另為促進平等與消除歧視,締約國應採取所有適當步驟,以確保提供合理之對待。且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將所定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意涵之「殘廢」用語修正為「失能」。 考生推薦   【考生上榜心得】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上榜生:林柏廷   高中畢業準備半年順利考取 小小年紀即立志當波麗士大人   高中畢業時,原本要報考軍校,但是在與家人溝通後決定選擇考警察。雖然有很多科目是第一次接觸,但其實都並不難。只是以高中生而言,已經一整天都在學校上課了,課後除了準備學校

的期中、期末考外,自己就還需要再找時間準備警察考試,雖然很累,但是很值得。   剛開始與三民的國考規劃師接觸時,他們會跟你說明有關國家考試的性質以及未來的工作內容,再依照個人意願與興趣來做討論,並且最後找出最適合自己的一條路。而三民補習班最貼心的地方就是在任何時候、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找班導師討論,自己寫的申論題也都可以拿給老師批改,這是我認為在準備考試期間最大的幫助。。   一開始決定要準備考試時肯定會有很多困難與挫折,但是一定要靠自己想辦法解決。我自己方法是一直上網看學長姊的上榜心得,有時候讀書遇到瓶頸時,也是上網尋求解決之道,最後看久了就能整理出一套自己的讀書方法,還有各科的準備方式。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挑重點看,一定要做考古題,而且無論自己唸得再爛,也不可以放棄任何一科,能補多少算多少。說實在的,我最後的上榜成績真的都不高,但是名次就已經在中間了。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選擇題因為範圍太廣所以沒多做準備;公文部分除了格式要熟悉以外也要找時間多練習,確定自己能寫出東西來就好;作文則就沒有特別去練習了。   【英文】我自己覺得考的題目比較難。這科就是背高中的單字就好,而且只要背單字就好,文法考的其實很少。   【法學知識】這科不廢話就是多做考古題,做完一、兩年的題目後會發現民法、刑法、憲法跟釋字佔了百分之八十。其中憲法本文、增修條文和組織法需要很熟,大法官釋字

要知道是否合憲與符合甚麼原則,其他財經、勞動跟性別的相關法律大概就看個一、兩遍就可以了。   【犯罪學概要】我是聽了老師的建議,將每一種理論整理成約半張A4紙張的大小,考前就是背熟每個理論的重點,寫申論題時只要再把每個重點延伸寫出來就可以了。建議可以去書局買申論題的題庫,然後統計每個理論的出題次數,就會發現大概有二十個理論很常出現,至於其他的有時間再細讀就好;選擇題的部分考題內容比較雜,我自己就是多做補習班提供的練習題。   【刑法概要】這科就是上課的時候,每條重要的法條都要給老師帶過一遍,也一定要做筆記。寫申論題的時候除了條號必寫外,也要把重要的詞句寫進去,然後多做題目並且小心陷阱。簡單

來說只要觀念正確、法條熟悉,這科不會太困難準備。   【警察法規概要】這科目其實是八個法的總和,所以在準備上其實有一點像法緒。必須要知道每條法的出題機率與重要性,這點除了老師上課時會提醒外,也可以參考內軌警察特考的考題,但是在選擇題方面我自己考完後覺得比內軌的還要難;申論題方面,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是非常重要的,要背得很熟,如果有考到就是全部都要寫進去。而警察法、社維法、集遊法等則是著重在測驗題常出的部分就好了,否則會準備不完。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今天行政院跟黃暐瀚一樣大爆發啦!開個行政院會之後,立馬開記者會,意圖同時毀滅柯文哲和台北牛肉麵節的冠軍店家!

有政府會作圖,有政府會偷襲,有政府會買麵~~~~

但是這個同時毀滅柯p跟牛肉麵的圖跟絕妙好計怎麼來的呢?嘿嘿,直播偷偷告訴你答案啦

但是很嗆的蘇貞昌怎麼不見啦,是不是怕被關三天?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但結果搞了半天,丁怡銘還打行政院統編買一百碗麵,就是自己說錯話,強迫人民納稅買一百碗牛肉麵請自己吃就對了,有政府,會吃麵!好厲害!

道歉跟買幾碗就夠了,我們要警察跟法院幹嘛?

順便再聊聊新冠肺炎疫苗跟美國海軍陸戰隊的話題,哈哈哈

違反行政義務行為之處罰競合關係研究

為了解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的問題,作者陳文貴 這樣論述:

違反行政義務行為之處罰措施,主要有行政罰與刑罰之區別。司法院大法官認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制裁究採行政罰抑或刑事罰,本屬立法機關權酌事件之特性、侵害法益之輕重程度以及所欲達到之管制效果,所為立法裁量之權限。」但並未提出具體而明確的審查標準。論文第二章首先要予以探討的,即是行政罰與刑罰的界限問題。 違反行政義務行為有時會同時構成行政罰與刑罰之競合,發生行政罰與刑罰得否併予處罰之爭議。同為行政罰之條款,依行政罰法第2條之規定,也會發生數種行政罰競合時,得否併予處罰之問題。上述問題涉及的是「一行為不二罰原則」。論文第三章即在探討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意義,再就各種處罰手段得否併予處罰,

加以分別檢討。 違反行政義務行為,係「一行為」或「數行為」涉及應裁罰之次數,甚至是「一行為不二罰」之憲法問題。論文第四章即在探討違反行政義務行為是否為「一行為」或「數行為」之判斷標準。 處罰措施競合之情形甚多,在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行政罰法、公務員懲戒法與行政執行法之間,均存在著類似處罰之法律效果。上述各種法律措施,亦會發生得否併予處罰之競合爭議。論文第五章至第八章即在釐清上述各種法律之間在「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下,如何適用判斷之問題。 有罪判決與緩起訴或附條件緩起訴,是否係一種處罰措施,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問題,這主要是發生在與行政罰之競合關係上。再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亦定有「補罰差額」之規定。上述兩點均涉及到「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問題,則另置於論文第九章予以探討。 第十章則為結語與建議。

2022警察法規概要(一般警察考試適用)100%題題詳解(贈四等一般警察模擬考試卷)(五版)

為了解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的問題,作者程湘,墨羲 這樣論述:

  ★依出版日前最新法條編寫!   ★收錄最新105~110年警察人員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歷屆試題全詳解,選擇題+申論題共324題,每題皆有詳細解題!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歷屆試題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5~110年警察人員試題12份,共324題,100%題題詳解。   Q2:覺得這本的題目還不夠練習,手很癢怎麼辦?   A2:本社另有發行題庫書《警察法規概要題庫攻略》,比這本《警察法規概要》單書多了500道題目(主題式分類題庫+3回模擬試題)可供考生進一步演練。但考生如想在短期內完成「濃縮的重點整理閱讀+適度

的歷屆試題演練」時,這本《警察法規概要》將助您上考場應試可以穩穩一戰。   Q3: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3: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考試簡介】   111年一般警察特考報名日期為3月8日至17日,考試日期為6月18日至19日。懷抱著警察夢的人,即使錯過了警專、警大,只要年滿18歲未滿37歲,具有警察學校以外的高中職以上學歷(無須役畢),也可透過警察考試進入警界。通過警察四等考試,每月實領薪資上看6萬元。   民國100年開始招考的「一般警察特考」排除警校體系,僅限一般民眾報考,沒有警校生競爭,加上每年錄取名額多,錄取機率高,是民間人士加入國家警察團隊的最佳管道。

  一般警察四等考試分為「行政警察、消防警察、水上警察」三大類科。其中行政警察的專業科目為「刑法概要、警察法規概要、犯罪學概要」共三科,皆為申論選擇混合題型。   四等行政警察就是一般民眾最常見的派出所警員,職責以較低危險性的外勤工作為主,包括派出所值班、備勤、戶口訪查、交通指揮、酒駕欄檢、臨檢、巡邏等。   在一般警察四等考試三大類科中,行政警察的特色就是每年開缺很多,特別適合具有法律背景,對第一線基層警察工作有熱忱的青年報考。準備行政警察考試同時,再多讀「監獄學概要、監獄行刑法概要」2科也可一併攻略111年8月筆試的司法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增加上榜機會。   【本書適用】   這本

《警察法規概要》適用於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行政警察)考試、警察人員特考(警察特考)三、四等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沒有學過法律的一般考生也能來考行政警察嗎?   .警察法規種類那麼多,哪些最常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會高分?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準?   以上關於考生對《警察法規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本書優勢】   本書的分章與主題對照考選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命題大綱〉設計:   一、掌握重點   警察法規種類眾多,範圍較廣。作者考究歷年考古題,以命題大綱為經緯,寫成本書四大章13個主題,緊扣出

題方向。重要觀念附有特別說明,易混淆的概念使用表格歸納整理,透過互相對照,釐清概念毫不費力。作者深知準備考試,時間就是實力,遂以自身法學專業,費時研究與匯整雜散的警察相關子法、大法官釋字與實務見解,務期節省考生蒐羅資料的光陰,將這些寶貴時間轉至重點研讀,讓其他考生漸漸看不到你的車尾燈。   二、關鍵顯眼   作者將考究歷年考古題所得之關鍵重點,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每章最末附有精選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本書猶如囊袋,縱使警察法規命題範圍寬廣,只要本書在手,考生讀來也有如探囊取物之易。   三、100%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105~110年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與警察人員特考三、四等公務人員考試試題共12份,題題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選擇題教讀者如何選對選項。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配合最新法規精心修訂,掌握最新命題動態,必能掌握考試致勝關鍵!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集會遊行法: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將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關於年齡限制之消極資格,由「未滿二十歲」修正為「未成年」,並配合民法已將禁治產宣告修正為監護宣告,增訂「輔助宣告」

之相關規定而修正相關規定。又釋字第六三六號宣告檢肅流氓條例因部分條文欠缺明確性、不符正當法律程序、有違比例原則及訴訟權保障、有導致受感訓處分人身體自由遭受過度剝奪之虞,刪除「或感訓處分」。   2.社會秩序維護法:   (1)鑑於性別平權觀念漸受重視,且性騷擾或猥褻對象非僅限異性,故本法裁處之對象不應僅限於調戲異性者,故將條文中「異性」改為「他人」。並刪除第八十七條之「三日以下拘留或」等文字。   (2)鑒於前已刪除關於易以拘留之規定,其後涉及罰鍰執行部分,係由警察機關依行政執行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增訂有關警察機關移送行政執行期限之規定,並配合刪除有關易以拘留執行時效之規定;另增訂罰

鍰逾期未完納者,由警察機關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之規定,以期明確。   3.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依聯合國二○○六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意旨,締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得平等與有效之法律保護,使其不受基於任何原因之歧視;另為促進平等與消除歧視,締約國應採取所有適當步驟,以確保提供合理之對待。且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將所定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意涵之「殘廢」用語修正為「失能」。   【考生上榜心得】一般行政警察上榜生:林柏廷   高中畢業準備半年順利考取 小小年紀即立志當波麗士大人   高中畢業時,原本要報考軍校,但是在與家人溝通後決定選擇考警察。雖然有很多科

目是第一次接觸,但其實都並不難。只是以高中生而言,已經一整天都在學校上課了,課後除了準備學校的期中、期末考外,自己就還需要再找時間準備警察考試,雖然很累,但是很值得。   剛開始與三民的國考規劃師接觸時,他們會跟你說明有關國家考試的性質以及未來的工作內容,再依照個人意願與興趣來做討論,並且最後找出最適合自己的一條路。而三民補習班最貼心的地方就是在任何時候、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找班導師討論,自己寫的申論題也都可以拿給老師批改,這是我認為在準備考試期間最大的幫助。。   一開始決定要準備考試時肯定會有很多困難與挫折,但是一定要靠自己想辦法解決。我自己方法是一直上網看學長姊的上榜心得,有時候讀書遇

到瓶頸時,也是上網尋求解決之道,最後看久了就能整理出一套自己的讀書方法,還有各科的準備方式。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挑重點看,一定要做考古題,而且無論自己唸得再爛,也不可以放棄任何一科,能補多少算多少。說實在的,我最後的上榜成績真的都不高,但是名次就已經在中間了。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選擇題因為範圍太廣所以沒多做準備;公文部分除了格式要熟悉以外也要找時間多練習,確定自己能寫出東西來就好;作文則就沒有特別去練習了。   【英文】我自己覺得考的題目比較難。這科就是背高中的單字就好,而且只要背單字就好,文法考的其實很少。   【法學知識】這科不廢話就是多做考古題,做完一、兩年的題目後會發現民

法、刑法、憲法跟釋字佔了百分之八十。其中憲法本文、增修條文和組織法需要很熟,大法官釋字要知道是否合憲與符合甚麼原則,其他財經、勞動跟性別的相關法律大概就看個一、兩遍就可以了。   【犯罪學概要】我是聽了老師的建議,將每一種理論整理成約半張A4紙張的大小,考前就是背熟每個理論的重點,寫申論題時只要再把每個重點延伸寫出來就可以了。建議可以去書局買申論題的題庫,然後統計每個理論的出題次數,就會發現大概有二十個理論很常出現,至於其他的有時間再細讀就好;選擇題的部分考題內容比較雜,我自己就是多做補習班提供的練習題。   【刑法概要】這科就是上課的時候,每條重要的法條都要給老師帶過一遍,也一定要做筆記。寫

申論題的時候除了條號必寫外,也要把重要的詞句寫進去,然後多做題目並且小心陷阱。簡單來說只要觀念正確、法條熟悉,這科不會太困難準備。   【警察法規概要】這科目其實是八個法的總和,所以在準備上其實有一點像法緒。必須要知道每條法的出題機率與重要性,這點除了老師上課時會提醒外,也可以參考內軌警察特考的考題,但是在選擇題方面我自己考完後覺得比內軌的還要難;申論題方面,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是非常重要的,要背得很熟,如果有考到就是全部都要寫進去。而警察法、社維法、集遊法等則是著重在測驗題常出的部分就好了,否則會準備不完。  

社會秩序維護法存廢論

為了解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的問題,作者林佳宏 這樣論述:

摘要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娼不罰嫖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於社會中掀起一連串的省思與疑問。究其解釋是否合理,社會中普遍存在正反兩種意見,但是社會維護法中相關存在的問題,並非僅止於娼妓相關議題,要了解「社會秩序」這個名詞是具有其空間性與時間性,每個時期每個不同的社會,對其定義均不相同,但觀察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制定至今,其不僅年久失修,其實用價值也常為人所詬病。又或從其立法技術和執行來切入,多所規定恐有違憲之虞,縱其將拘留裁處權限,交由各地方法院簡易庭來進行,想藉此脫離違警罰法侵害人權之汙名。但縱觀全法其留置相關規定,並無救濟途徑;強制到案亦無須由檢察官申請拘票;拘留的

執行交由警察機關;而其勒令歇業無期限規定,在在對人民的人身自由與財產權造成侵害,亦有違憲之虞。本研究嘗試以釋字666號為契機,藉由此號違憲解釋切入,探討社會秩序維護法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在研究本法的目的性、價值性與實用性,提出相關整建的建議或藉由日本法制相關經驗廢止本部法律,將其規定遁入其他相關法規之中。以為立法者參考。復由社會秩序維護法制定背景來探討其存廢問題,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制定乃是因為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51號宣告違警罰法違憲而來,是為了解決違警罰法侵害人權的爭議,但綜觀全文卻猶如違警罰法借屍還魂,某些條文不僅照抄違警罰法規定,其將拘留、停止營業、勒令歇業的處罰權限,交由各地方法院設置簡易

庭進行宣判。表面上是要落實對人身自由與重大權利的法律保留,但實質上卻紊亂了整個行政法與刑事法體系。況承襲違警罰法採實質警察概念,但現代警政於「脫警化」運動後,許多關於衛生、安寧等行政相關事務,都有其權責機關管理,並有專法進行裁罰。使得許多條文淪為廢法,圖有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