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移轉規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整理懶人包

農舍移轉規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高點法商編委會寫的 土地暨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和unknow的 土地法規(16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強制執行法實務(第三版) - 第 16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但該臨時性建物之興建者仍應受第18條第4項前段規定之限制,即須與農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之限制,以符合農地農用之原則。 2.農舍所有權之移轉按「農地上之農舍,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高點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威志所指導 黃英學的 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之法制研究 (2021),提出農舍移轉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特定工廠、違章建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農地政策、特定工廠輔導、農地上工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廖蕙玟所指導 楊立妤的 法定空地分割限制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建築法第11條、所有權自由、分割自由、套繪管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農舍移轉規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嗣後併同用地移轉登記,應審核該移轉持分比例有否相 - 嘉義市 ...則補充:現行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規定,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旨在避免農舍與其坐落用地分屬不同所有權人,引發經營利用及產權紛爭問題,即共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農舍移轉規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暨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為了解決農舍移轉規定的問題,作者高點法商編委會 這樣論述:

  本書蒐錄土地暨不動產相關法規,資料完整豐富、輕便易攜帶,為不動產證照考試(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與實務、研究及相關高普初考、特考之最佳工具書。   ⊙蒐錄至最新土地暨不動產相關法規。如:   ‧111.06.22修正公布之「土地法」   ‧111.05.28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111.05.23修正發布之「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111.05.11修正公布之「建築法」   ‧111.05.11修正公布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4.07修正發布之「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111.02.18修正公布之「產業創新條例」   

‧110.12.17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   ‧110.10.13修正發布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110.09.23修正發布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10.07.13修正發布之「土地登記規則」   ‧110.06.30修正發布之「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110.06.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   ‧110.06.09修正公布之「住宅法」   ‧110.05.26修正公布之「都市計畫法」   ‧110.04.28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有關房地合一稅)」   ‧110.04.26修正發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110.01.27修正公布之「平均地

權條例」   ‧110.01.27修正公布之「地政士法」   ‧110.01.27修正公布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110.01.20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二編債」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債編施行法」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第四編親屬」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一編總則」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總則施行法」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等。   ⊙本書於條文之後,增列相關之大法官解釋及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方便使用者之查閱。

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農舍移轉規定的問題,作者黃英學 這樣論述:

摘要筆者從事地政及消防相關工作近30年,深知政府各部門雖具備相關專業能力,整合執行能力卻不足,且橫向連繫配合也不佳。從經濟部2010年臨時工廠登記的配套措施不足,導致政策失敗,到現今的特定工廠登記,雖然立法增加誘因及處罰條款,申辦比例仍然偏低,顯示其制定的法規脫離現實狀況,政策難以貫徹產生實效。特定工廠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財政部等卻未配合修法,造成特定工廠有名無實,雖取得工廠登記核准文件,但實際上農地違規使用及建築物違章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反而造成農地違規使用及違章建築不公平的現象。本研究之發現及成果如下:一、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0條,僅具宣示性質無實質

具體處罰內容,應增修視為行為共犯,並同負相關法律責任。二、 公司法第393條第二項第2款、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9條第一項第3款及第19條第一項第3款所稱之經營事業,其營業項目若涉及製造加工者,應為實質審查以杜絕違章工廠產生機會,並促進未登記工廠申辦特定工廠登記。三、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一項,增列第5款,補償因國土計畫法第20條第一項第3款之限制使用造成犧牲之補償補助款。四、 消防機關及工務單位依其執行特別法地位,只針對未登記工廠申辦特定工廠者,開立不公平之行政處分書,違反行政程序法第4條、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五、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10條第一項,聯合審查小組成員不應排除農

業局、地政局、工務局及建築管理科等單位,因特定工廠之核心問題為農地違規使用及廠房違章建築,而核心問題洽與上述局處關係密切。六、 特定工廠之核心問題為農地違規使用及廠房違章建築,以現行法令欲解決核心問題極為困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第一項,如增列戊種建築用地以徹底解決特定工廠廠房,解套現行建築法的各種約束。關鍵字:特定工廠、違章建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農地政策、特定工廠輔導、農地上工廠

土地法規(16版)

為了解決農舍移轉規定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至111年6月最新之法規,如下:   .111.06.22修正公布之《土地法》   .111.05.23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111.05.11修正公布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4.07修正公布之《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111.03.25三讀通過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10.12.17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   .110.10.13修正公布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110.09.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10.07.13修正公布之《土地登記規則》   .110.06.30修正公布之《房地合一課徵所得

稅申報作業要點》   .110.06.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   .110.06.09修正公布之《住宅法》   .110.05.28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110.05.26修正公布之《都市計畫法》   .110.04.28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   .110.04.26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110.01.27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   .110.01.27修正公布之《地政士法》   .110.01.27修正公布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規範土地利用及土地分配之法規,除土地法外,特別法林立,因此龐雜零亂,難以一窺全貌。許文昌老師以其多年的教學心

得及實務經驗,整理出這本脈絡清晰、層次分明之小法典。     本書除蒐錄八十餘種重要且常用土地法規,依其性質區分為十四大類外,並對重要法規加入「名詞解釋」及「歷屆試題」。值得推薦的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不動產部分)逐號析論,坊間難得一見。     【本書收錄之法規】     本書係針對地政系學生及不動產從業人員的使用習慣與需求,收錄重要且常用之土地法規共80餘種,依性質區分為基本法規、徵收法規、登記法規、地權法規、計畫法規、重劃法規、都更法規、地價法規、地稅法規、經紀法規、農業法規、住宅法規、證券法規、相關法規等十四大類。

法定空地分割限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農舍移轉規定的問題,作者楊立妤 這樣論述:

建築法第11條第1項所稱之建築基地包括建築物本身所占地面及依法應設之法定空地,該條第3項對於法定空地規定有非依該條項授權訂定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不得為分割之限制。觀諸建築法第1條規定,可知建築法制定之立法目的係為維護公共安全及增進市容觀瞻等公益,建築法是為公共事務之管理而制定,學者多認建築法屬規範國家與人民間關係之公法。基於所有權社會化,民法第765條規定,所有人於法令規範內,才可以自由處分所有權。具有公法性質之建築法第11條第3項,以民法第765條作為轉介條款介入民法私法領域,為實現建築管理之目的,使共有人所有權自由受到限制。在此情形下,兩種分屬不同性質及範疇之法規範發生重疊,如何在

保護私益的同時,亦促進公益,值得思考。民法第823條第1項前段規定共有人得隨時為共有土地分割之請求,彰顯者為民法私領域之共有物分割自由,謝在全教授及實務見解有認建築法第11條第3項屬民法第823條第1項規定「法令另有規定」不得分割之分割自由例外情形,建築法第11條第3項究有無必要為建築法定空地之管理,對所有權人於私法自治概念下之所有權自由、土地分割自由作限制,為本文討論之重點。